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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剛經

《金剛經》是佛教重要經典。根據(jù)不同譯本,全名略有不同,鳩摩羅什所譯全名為《金剛般若(bōrě)波羅蜜經》,唐玄奘譯本則為《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經》, 梵文 vajracchedika-praj?āpāramitā-sūtra。《金剛經》傳入中國后,自東晉到唐朝共有六個譯本,以鳩摩羅什所譯《金剛般若波羅蜜經》最為流行..[詳情]

如何讀懂《金剛經》(三十三)

  “須菩提,若人言:佛說我見、人見、眾生見、壽者見。須菩提,于意云何,是人解我所說義不?”

  “世尊,是人不解如來所說義。何以故?世尊說我見、人見、眾生見、壽者見,即非我見、人見、眾生見、壽者見,是名我見、人見、眾生見、壽者見。”

  經中佛多次破除我、人、眾生、壽者四相,這里佛問須菩提:若有人言佛說我見、人見、眾生見、壽者見,此人理解佛所說法的實義嗎?須菩提答言:不理解。為什么?因為佛說這四種見,即非我見、人見、眾生見、壽者見,只是假名為四種見。因為這四種見,都只是眾生心識的虛構,即便執(zhí)著,也沒有其實體。如果覺察到自己有這四相,如實觀其畢竟空,無自性,即非四相,是破除四相、體證實相的訣要。

  “須菩提,發(fā)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,于一切法,應如是知、如是見,如是信解,不生法相。須菩提,所言法相者,如來說即非法相,是名法相。”

  佛教誡須菩提:發(fā)菩提心者,對一切法,都應該這樣知見,這樣信解,不生法相。因為佛說所謂法相,即非法相,只是假名為法相。這可以說是對前面所說法的總結。全經的主題,就是破除對一切法相的執(zhí)著,如實了知一切法的實相畢竟空,離一切相。法相,指凡夫所知見的所有一切法的相狀、名相,包括前面所說我、人、眾生、壽者四相,微塵相、世界相、福德相、佛身相、莊嚴佛土相、凡夫相,等等。這所有一切相,都是通過我人的眼耳鼻舌身意六大感知器官了別境相,在由業(yè)報所感得的心識上變起的主觀影像,是因緣所生的有為法,非本來如此的實相。“不生法相”,不是說不了別諸相,閉目塞聽,如惠能大師所批評的不見一物、不知一物的邪禪,而是于諸相上了知其緣起不實,不執(zhí)著為實有,不執(zhí)著它們是絕對真實、本來面目。佛說“則非法相,是名法相”,就是說法相雖空,而隨緣所現(xiàn)諸相并非虛無,在凡夫的認知中假名為諸相。

原標題:《金剛經》講解—知見不生分第三十一

文章轉自微信公眾號:陳兵教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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