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課、持戒與犯戒

  第九課 持戒與犯戒

  戒,梵語「尸羅」,《大智度論》卷十三說:「尸羅,此言性善,好行善道,不自放逸,是名尸羅;受戒行善,或無受戒行善,皆名尸羅!褂纱丝芍涫巧品ǖ某趸,善法的依止處。受持戒法是信仰的實踐,佛陀于遺教中告誡弟子們當以戒為師,經(jīng)典中也常以各種譬喻來說明「戒」的重要性。

  佛教戒律講究修身做人,所謂「仰止唯佛陀,完成在人格」,把人做好,修身完成,才能進一步開發(fā)內(nèi)心的光明智慧,悟證最高的真理。戒律因應各種根機對象,可分為出家修道者的式叉摩那戒(六法戒)、沙彌(尼)十戒、比丘(尼)具足戒;以及在家五戒、八關(guān)齋戒菩薩戒則適用于任何發(fā)心受持的眾生。

  以具足戒而言,因戒品具足故名之,依性質(zhì)不同可分為八類:

  一、波羅夷:屬根本極惡戒,犯則喪失比丘(尼)的資格,無法再生活于僧團之中。此罪如同斷首之刑,不可復生。例如:殺人、搶劫等。

  二、僧殘:是次于波羅夷的重罪,犯此罪者,如同殘廢一樣,但得于清凈大眾中,為如法懺悔除罪之法,則此罪可除。例如:毀謗、造謠等。

  三、不定:有犯罪嫌疑,但尚在懷疑判斷之中(嫌疑犯)。例如:比丘夜宿寡女家。

  四、舍墮:因貪財或貪物所犯之罪,犯則罰以沒收物品,并于大眾中懺悔。例如:不法向人需索衣物。

  五、單墮:舍墮和單墮都屬「波逸提」(懺悔罪),意譯:墮、令墮、能燒熱、應對治、應懺悔。乃輕罪之一種,謂所犯若經(jīng)懺悔則能得滅罪,若不懺悔,則墮于惡趣之諸過。須舍財物而懺悔之墮罪,稱為「舍墮」;單對他人懺悔(于大眾前)即可得清凈之墮罪,稱為「單墮」。例如:惡口辱罵、令人斗亂、打人傷害等。

  六、波羅提提舍尼:簡稱提舍尼(悔過罪),意為向彼悔、對他說、可呵法。犯此過者,必須向其它之清凈比丘發(fā)露懺悔,是輕罪的一種。例如:飲食不當(強人所難、不如法食品等)。

  七、眾學:有關(guān)生活禮儀等細則,條目眾多,應常學習,故稱眾學。屬「突吉羅」(粗魯)的輕罪。例如:食衣住行之威儀端正、身語意三業(yè)之清凈和雅等。

  八、滅諍:止滅諍論所設的方法及規(guī)定,當大家意見不合,起爭執(zhí)時,要面對面坦誠布公,互相表白說明,解除彼此間的誤解。一旦化除爭執(zhí),事后則不可再有議論,不可背后再搬弄是非。

  由上述可知,佛教講究自制修身,尊重他人,行止合乎善惡因果則是持戒,破戒猶可藉發(fā)露懺悔、積善結(jié)緣來化解,將功贖罪;破見(沒有因果觀念)則無可救藥,萬劫不復。

  一般人以為受戒是增加束縛,其實,凡身陷牢獄,失去自由的人,究其原因,都是觸犯了五戒。五戒,是做人的根本道德,是倫理的基本德目,受戒在于不侵犯而尊重有情眾生。所以受持五戒,就是守法的表現(xiàn)。

  由五戒再擴而充之,有十善戒,可概分為身、口、意三業(yè)。意業(yè)為身、口二業(yè)的根本,因此受持五戒,遵行十善法,應從心(意)出發(fā),以止惡行善的戒行來達到自心的清凈,同時也帶給他人和平、尊重。菩薩戒則是聚集持律儀、修善法、度眾生等三大法門的一切佛法;不僅要消極的不作惡,更要積極的修一切善,乃至遍學一切佛法,以救助無量的眾生。

  世間的校規(guī)、法律是來自外在的約束,屬于他律;佛教的戒律則是發(fā)自內(nèi)心的自我要求,屬于自律,受持者皆為自愿求授。持戒是設身處地,將心比心,為他人著想,而自愿受持的「自通之法」。

  有人認為受戒難免會犯戒,不受戒就不會有犯戒的擔憂。事實上,受戒縱使犯戒,因為有慚愧心,懂得懺悔,罪過反而比不知懺悔者輕。不受戒并不表示做錯事就沒有罪過,犯了過失,一樣逃不過因果的報應;好比一個人不懂得國家的法律,觸犯了國法,仍然要接受法律的制裁。

  律藏中有些戒條是佛陀因應印度的社會風俗習慣而定,并不適合應用在中國。佛法的戒律具有寬容、自由的精神,在守持戒律時,應當把握戒的基本精神,以饒益有情為本,不拘泥于形式化的戒條,因應時代,與時俱進,發(fā)揮安頓身心、凈化社會的功能。

  現(xiàn)代社會需要積極為善的佛教,我們應該規(guī)范出人間化的戒法,視八正道、四攝法、六度萬行、饒益有情為真正的戒律。人間化的戒律,一方面固然消極的規(guī)范身心,止惡息罪;一方面更應該積極廣修善行,廣作善事。唯有依循人間佛教,受持菩薩道的戒行,才能讓佛光普照,法水長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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