練習13 觀貪欲 三 正念觀心

  練習13 觀貪欲 三 正念觀心

  本經(jīng)所列舉的第三念處是心念處。“心”是指心理現(xiàn)象,它們又被稱之為“行”、“心所”(梵文:cittasamskara ,“mental formations”)。受也是行(心所),但是在第二念處里,我們已經(jīng)專門討論過——因為受的范圍太廣。剩下的是所有其它的心理現(xiàn)象,例如,想(梵文:samjn~a),行(cittasamskara)和識(vijn~ana),它們都是心的作用和即心觀心的對象。行(samskara )可以是心理的、物理的或生理的。

  佛教各個宗派所列舉的心所的數(shù)目各不相同。俱舍宗(Abhidharmakosa School)列舉了四十六種,成實宗(Satyasiddhi School)列舉了四十九種,法相宗(Dharmalaksana School)列舉了五十一種!四念處經(jīng)》只列舉了二十二種心所,包括貪欲(desire)、嗔恚(anger)、愚癡(ignorance)、不鎮(zhèn)定(disturbance)、心胸狹。╪arrowness)、目光短淺(limitedness)、散亂(lack of concentration)、心不自在(lack of freedom)、昏沉(dullness and drowsiness)、焦慮(agitation)、掉悔(remorse)、疑惑(doubt),以及它們的對立面:不貪(not-desiring)、不嗔(not-hating)、不癡(non-ignorance)、鎮(zhèn)定(non-disturbance)、寬容(tolerance)、目光遠大(unlimitedness)、定(concentration)、心得自在(freedom)、不昏沉(absence of dullness and drowsiness)、不焦慮(absence of agitation),不疑惑(absence of doubt),此外還包括正念(mindfulness)、嫌惡(distaste)、安祥(peace)、喜悅(joy)、輕安(ease)、舍(letting go)。本經(jīng)的第二種版本多列舉了一種心所:不凈(impurity),它可以包括其它被認為是不干凈的心所。第三種版本認為感官欲求(sensul craving)是不同于貪的一種心所。所有這些心所中的任何一種都可以作為我們即心觀心的對象。

  即心觀心的練習與即身觀身、即受觀受沒有什么不同。我們正念地觀察那些被稱之為“心所”的心理現(xiàn)象之生起、存在和消失。為了看清它們的本質(zhì)、它們過去的根源和將來的后果,我們借助于有意識地呼吸,去辨認出它們,并且深入地觀察它們。我們應該記住,當正念之燈被點亮的時候,作為觀察對象的心所就會自然而然地朝健康的方向轉(zhuǎn)化。

  練習13 觀貪欲

  諸比丘,彼貪欲熾盛,心中了了分明,“我貪欲熾盛”。彼心離貪欲,心中了了分明,“我心離貪欲”。彼嗔恚熾盛,心中了了分明,“我嗔恚熾盛”。彼心離嗔恚,心中了了分明,“我心離嗔恚”。彼愚癡熾盛,心中了了分明,“我愚癡熾盛”。彼心離愚癡,心中了了分明,“我心離愚癡”。彼心念鎮(zhèn)定,心中了了分明,“我心念鎮(zhèn)定”。彼心念不鎮(zhèn)定,心中了了分明,“我心念不鎮(zhèn)定”。彼心念散亂,心中了了分明,“我心念散亂”。彼心念不散亂,心中了了分明,“我心念不散亂”。彼心志廣大,心中了了分明,“我心志廣大”。彼心志狹小,心中了了分明,“我心志狹小”。彼心智能趨上,心中了了分明,“我心智能趨上”。彼心智不能趨上,心中了了分明,“我心智不能趨上”。彼心力集中,心中了了分明,“我心力集中”。彼心力散漫,心中了了分明,“我心力散漫”。彼心得解脫,心中了了分明,“我心得解脫”。彼心不得解脫,心中了了分明,“我心不得解脫”。

  貪是指執(zhí)著于不健康的渴求。有五種感官貪欲,即財、色、名、食、睡,它們的對象是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。這五種貪欲連同其它各種各樣的生理和心理痛苦,能夠在我們修行的道路上制造障礙。

  無論什么時候,當修行者的心念轉(zhuǎn)向了貪欲,他(她)應該對這種心念立即生起覺照:“這是貪求財富的心。這是色心。這是功名心。這是貪求財富的心產(chǎn)生的根源。這是由色欲所引起的痛苦。”

  《四念處經(jīng)》教導我們說,當貪心不存在的時候,修行者同樣要觀察到它的不存在。我們可以這樣練習:“此刻,我無貪求財富之心;此刻,我無色心;此刻,我無功名心;等等。這是不貪求財富之心的根源。這是不貪求功名之心的根源,等等。這是因心不貪財而產(chǎn)生的輕安的感覺。這是由心不求功名而產(chǎn)生的輕安的感覺,等等。”

  佛陀常常說,很多人把欲望和快樂混淆了。在“Magandiya Sutra”(南傳佛教《中部》第75經(jīng))中,他舉了一個例子:一個人得了麻風病,他被迫住在森林里,全身刺癢得要命,非常痛苦。他挖了一個坑,往里面填滿了干柴,然后把干柴點著了。當火焰變成了火紅滾燙的木炭的時候,他站在坑邊,把胳膊和腿伸到火坑上去烤。當他這樣做的時候,他的痛苦就得到了緩解。如果他不用炭火來烤自己,在這樣的日子里,他的癢就變得無法忍受。幾年以后,他的病奇跡般地治好了,于是他回到村莊里去住。

  有一天,他到森林里去,看見很多麻風病人圍坐在一堆炭火旁,張開四肢烤火,他為他們感到無限遺憾;鹛繜針O了,他根本無法靠近。如果有人把他拽到坑邊,讓他在火炭上烤烤他的身體,他會非常痛苦。在過去的時光里,用木炭烤火曾經(jīng)帶給他快樂和安慰,現(xiàn)在卻成了一種大痛苦的根源。佛陀說:“貪心也只不過是森林里的一個火炭坑。只有那些病人才會視貪心為快樂。”佛陀出家以前,他曾經(jīng)嘗試過一段努力去滿足五欲的生活,所以他的話是經(jīng)驗之談。他說,真正的快樂是一種少欲知足的生活,這樣,我們才有時間去享受身心內(nèi)外的很多奇跡。

  經(jīng)文中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:當跋帝亞(Baddhiya)比丘觀察他的無貪之生活的時候,他感到快樂而輕松。一天夜里,當跋帝亞在竹林精舍的一棵樹下禪坐的時候,他突然大叫了兩次:“快樂!快樂啊!”第二天上午,另一位比丘向佛陀報告了此事,他認為跋帝亞比丘是后悔失掉了作地方長官的高位。那天下午講法之后,佛陀派人找來跋帝亞,問他:“昨天坐禪時,你喊了兩次‘快樂啊!快樂!’,這是真的嗎? ” 跋帝亞回答說:“世尊,是真的,昨天晚上我的確喊了兩次‘快樂!’”

  佛陀問他:“為什么?請告訴大眾。”

  跋帝亞回答說:“世尊,我做地方長官的時候,生活奢華,很有權(quán)勢。無論我去哪里,都會有一大群衛(wèi)兵前呼后擁地保護我。我的官邸內(nèi)外日夜都有士兵把守。盡管如此,我卻總是處于焦慮和恐懼之中,沒有安全感,F(xiàn)在當了比丘,我獨自一人走進樹林,獨自一人坐在樹下,獨自一人睡覺,無席無墊,可是我卻從來沒有感到有任何不安和恐懼的感覺。我感到極其輕松、喜悅和安祥,這是我作地方長官時從未有過的事情。我不怕刺客也不怕小偷,因為我沒有任何東西值得小偷偷,或值得刺客搶。我就象這森林里的一只鹿,生活得如此悠閑自在。昨天晚上的禪坐的時候,我清晰地體驗到了這種輕安的感覺,這就是我提高嗓門大叫兩次‘快樂啊’的原因。如果我干擾了哪一位同修,我真誠地道歉,世尊。”

  佛陀表揚了跋帝亞比丘,對大眾說:“在知足和無畏之道上,跋帝亞比丘正取得堅實的進步。他的喜悅感受,即便是天人也會羨慕。”

  在唯識宗里,“無貪”——不貪求什么東西,被列為十一種善心所之一。無貪是喜悅和輕安的基本條件。當跋帝亞比丘過著簡單的生活的時候,他體驗到了這些感覺。簡單就是少欲知足。無貪是真正快樂的基礎,因為真正的快樂一定包含著喜悅和輕安這些要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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