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七課、法相宗(四)

  第十七課 法相宗(四)

  八、五法

  楞伽經(jīng)唯識論等,把一切有為無為,有漏無漏諸法,歸納為五法。五法者:第一相,森羅萬象的事物,情 ① 與無情 ②,千態(tài)萬狀,其形相各各不同,是為相。第二名,依彼種種相,假設(shè)種種名,以表詮之,是為名。第三分別,于萬物的相及名,思量之,識別之,于是有所謂:大小、高低、美丑、是非等出現(xiàn),是為分別。第四正智,指無漏心心所,離虛妄分別,觀名相互為其客 ③,離常離斷,如理而知,是為正智。第五如如,由正智所證得的境界,心境皆寂,一如真如的體性,是為如如。此中前二是所變境,第三是能變心自緣其所變境,三者皆屬有漏法,第四是就法相正觀法性,屬于無漏法,第五是心境一如,湛然寂滅,列表于下: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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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九、三性三無性

  一切有為無為諸法,也可以把它們分為三種性質(zhì),第一是遍計(jì)所執(zhí)性,這是以妄情周遍計(jì)度所有由因緣假合而生起的事物,執(zhí)著其名相,或有或無,或色或心等,遂妄執(zhí)為實(shí)我實(shí)法。如見麻繩,誤以為蛇,非有蛇的實(shí)體,但由妄情迷執(zhí)為蛇耳,這是錯誤的判斷。第二是依他起性,言縱使按萬法的品類,把它們判斷得并沒有錯誤,然而這些皆依因緣假和合而生,本無體性,同于幻化。有如見繩,雖知其為繩,并不把它錯認(rèn)為蛇,但是,繩亦因緣所生法,亦依他而起也 ⑥。第三是圓成實(shí)性,言一切法,皆有圓滿成就此法的實(shí)性,也就是依他起的實(shí)性,亦名法性,亦名真如,不生不滅,湛然常住,為一切人物所具的理體。如繩由麻成,而麻的自性,就是圓成實(shí)性。一切眾生,對于依他起的心色諸法,不知其為虛妄不實(shí),誤認(rèn)為有無、苦樂、善惡、大小等,即屬遍計(jì)所執(zhí)性,若能由千差萬別的法相,悟入本不滅的法性,即證圓成實(shí)性矣。

  了解了這三性之后,就曉得:遍計(jì)所執(zhí)性,只是錯誤的判斷,于情則有,于理為無,相即無相,故為相無性。依他起性,雖非錯誤的判斷,然而萬有皆依他而起,非有似有,生即無生,故為生無性。圓成實(shí)性,是不可思議的體性,含有真空妙有 ⑦ 的兩重意義,屬第一義諦,故為勝義無性。表解于下: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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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【注釋】

  (1)

  情即有情,詳初級第十五課注四。

  (2) 草木土石等之無情識者,稱為無情,亦稱非情。

  (3)

  言若因名取相,則名為主,而相為客,若因相立名,則相為主,而名為客。

  (4)

  對一切法相,觀其為空,契合真如,此觀成時,名后得智。因其必須變法相而緣真如,只名疏所緣緣,不比根本智緣真如時,直綠真如本體,不須變相,才是親所緣緣也。

  (5)

  見第十三課注五。

  (6)

  欲造繩,須先種麻,種麻須具備水、土、日光、空氣、肥料、農(nóng)夫等,然后麻乃長成,再經(jīng)過人工器械等,然后成繩,所以繩為因緣所生法,亦屬依他起性也。

  (7)

  非空的空,空而不空,非如小乘偏執(zhí)的但空,所以名為真空,非有的有,有而不有,非如凡夫妄計(jì)的實(shí)有,所以名為妙有。真空而能生萬法,妙有而一切皆如,是即真空妙有的涵義。

  【習(xí)題】

  (一) 五法是什么?「正智」「正如」如何解釋?

  (二) 何謂三性?解釋「依他起性」和「圓成實(shí)性」的意義。

  (三) 譬如見麻繩誤以為蛇,這中間,什么是遍計(jì)所執(zhí)性?什么是依他起性?什么是圓成實(shí)性?

  (四) 述三性三無性之理。

  (五) 解釋:一、無情,二、疏所緣緣,三、親所緣緣,四、真空妙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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