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架構篇 二、五根、五力 2-2-4 定力

  大架構篇 二、五根、五力 2-2-4 定力

  何等為定力?謂四禪。 (北傳雜阿含 力相應678(六六六))

  定力(梵 samādhi-bala),于五根不斷地數(shù)數(shù)修習及四禪之具修后,專心禪定以斷除情欲煩惱。又修定者能遠離四種障: (一)怯弱障,謂不希望出離。 (二)蓋覆障,謂欲貪、瞋恚、惛眠、掉悔、疑等五蓋。 (三)尋思障,謂尋思「欲」等之染污。 (四)自舉障,謂高舉下劣之智見。

  依四禪有八種利益:

  (一)現(xiàn)法樂住,諸根寂靜,正定現(xiàn)前,自然安住而無所勉強。

  (二)無煩惱,諸根寂靜,則貪瞋癡等一切煩惱,自然不生。

  (三)守護諸根,常當守護眼等諸根,不為色等諸塵所動。

  (四)無食喜樂,既得禪悅之味以資道體,故雖無飲食之奉,亦自然欣悅。

  (五)遠離愛欲,寂默一心,不使散亂,則一切愛欲之境悉無染著。

  (六)修禪不空,雖獲諸禪之功德,證真空之理,然不墮于斷滅之空。

  (七)解脫魔絹,則能遠離生死,一切魔網(wǎng)悉皆不能纏縛。

  (八)解脫成熟,一切惑業(yè)皆不能迷亂,行之既久,則無礙解脫,自然圓熟。此成就之定力資助于禪觀之開發(fā),是為應成就、應圓滿之定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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