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脫之道講記 c8 四、正業(yè)

  “﹝四、正業(yè)﹞

  是端正的行為,指合法的身業(yè)──不殺生、不偷盜、不邪淫,即一切合理的行動。解釋如下:”

  業(yè)就是遷流造作的行為,所以業(yè)叫作行,而最端正的行為叫正業(yè)。合法的身業(yè)就是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,即一切合理的行動。能使身心安住寧靜而輕安自在的身心行為,一定有其內(nèi)涵。殺生偷盜邪淫是不正行(包括前面講的妄語),都含蓋在不正確的行為范圍中。

  “(1)不殺生:一切善法以仁慈不殺為首。非但人不可殺,一切有生命的動物都不可殺害。殺生的害處,以個人來說:現(xiàn)世受國法的制裁,將來招受苦報!

  現(xiàn)在年輕人很沖動,為名利或義氣爭端而一時瞋恨,有時稍微小小的沖突也會拿刀殺人,電視新聞上哪天沒有報道?殺了一個人這一生就要受法律的制裁,其實何止這一生?不了解的人都不知道由殺業(yè)而帶來死后的地獄之苦,將來的業(yè)報更苦,一時的意氣用事帶來的禍害真是無窮的!

  “因造殺業(yè)者一定有強烈的惑業(yè)為動因,這惑業(yè)的本身即是當人將來招感苦報的主因。”

  從愚癡無明(即惑)而來的業(yè)力即惑業(yè),業(yè)力帶來我們這一生的苦報,這一生的行為有一些是受業(yè)力的指使而身不由己的。來人間做人不全都是過去生是人,有的是天報福報盡了來做人的;有的是上輩子做人,這一生又來做人的;有的是從地獄到畜生才來做人的……,所以每一個人表現(xiàn)的行為與內(nèi)心的思惟模式就有很多不同。孩子生出來還沒有跟人間現(xiàn)實接觸,哪里有什么善惡習性?但有的孩子每天乖乖的笑咪咪的,好象過得很快樂清凈自在;有的就不一樣,光是哭的聲音就嚇死人,吃一個東西不滿意,哭的聲音就驚天動地,可以看出習性很急切。小孩子的心靈傾向就不同,他還沒有被外界污染,為什么會這樣?這跟過去的習性都有關(guān)系。

  一個人犯了錯,不管是殺盜淫造了很多的惡業(yè),他要受報。我們?yōu)槭裁磿槎缓匏?因為了解他的身不由己,沒有人天生就是要犯罪的,也沒有人天生要讓人家槍斃的,真是受過去業(yè)力影響而身不由己啊!佛教徒為什么要受五戒?先給你一個規(guī)范,慢慢養(yǎng)成習慣,有時業(yè)力發(fā)作,也會由于你已逐步熏習定力了,也能克制而避免很多犯過錯的機會,所以受戒是很有意義的。有人不了解,以為受戒后犯戒罪更重,不受戒就不會那么重,那是錯誤的觀念。受了戒可以防非,防止造惡,即使有業(yè)力的牽動,也比較有力量去抗衡。熏習佛法也是一樣,聽這些正見就是在心中種下正業(yè)的種子,慢慢會發(fā)展成熟,也能防止惡業(yè)的發(fā)生。

  “以自他的互動關(guān)系來說,殺害他人,影響社會國家的安寧;殺害其它類的眾生,則結(jié)下惡緣。所以應當戒殺!

  這一生殺了人,會違反法律社會而不安寧。我們對其它有情生命都不尊重,認為它們本來就是應該給我們吃的。其實它是無能為力,因它是受報而生為畜生道,身不由己任你宰割。我們這一生操了生殺大權(quán),將來的受報就是換你給人家殺,也是身不由己沒辦法。

  殺害其它的眾生,我們就與它們結(jié)下了惡緣。想想看,一個人對你一句話稍微不恭敬侮辱你了,你就會把他當作冤仇人而記恨他一輩子。打你傷害你的人,你更是瞋恨怨恨他,生生世世都會記得。難道其它有情生命不是一樣嗎?當它被我們宰割時也是無能為力的,恐懼與瞋恨之心油然而生,于是就結(jié)下惡緣。所以菩薩的不殺真是慈悲,一切有情是同體大悲的同樣法性。今天它的業(yè)力所染而變成畜生,我們?nèi)⒑λ?將來你哪一天受報了,人家也是這樣對你時,你感覺如何?人家對我們一句話,我不滿,都那么苦,殺害我們更苦!尤其是要殺你的生命,那種恐懼有多大,你們知道嗎?所以說將心比心,學法明白了,于心何忍?所以這個殺字業(yè)力最重。佛法就講,由于種種因緣條件實在沒有辦法,至少吃三凈肉:不親手殺;不為你而殺;不看它在被殺;最少你要注意這些。有人說:我買現(xiàn)成的,比較沒有殺的感覺。其實嚴肅講起來:“你今天如果不買,他會殺嗎?如果大家都不買,他明天還會賣嗎?三天都沒有人去買,他還會去批回來賣嗎?”不可能的!還是有因緣的,你今天不去買,他怎么要殺?雖然不是為我而殺而買,其實還是為你而殺而買。

  佛法的戒律其實就是要你不與眾生結(jié)惡緣,一旦結(jié)了惡緣,將來有很多因緣果報不知要怎么算才會完。真正的講因緣果報是非常復雜的,講不清講不完的。所以在直接契入法性寂滅解脫前,最好能守戒而少犯毛病以少結(jié)惡緣。你將來發(fā)心出家修行,有的人就有很多障礙,其實也是過去的因緣所致。要明白,不是出了家就沒事,不是身為佛弟子就沒事,你沒有那個超越解脫的境界,還是要受報的,沒有一個跑得了!所以真正要邁向解脫,不殺生就很重要,體證無我還會殺嗎?最重要的是有“我”才會殺生,有我的就不得解脫,這也是重點。

  “從對治來說:戒殺,可避免結(jié)惡緣。可避免制造障道的因緣,換言之,可避免制造內(nèi)心的不良因素──殺心!

  我們將來修行要解脫,那些跟你結(jié)惡緣的就會來找你的麻煩,這就是障道。很多人認為自己也沒有什么障道的問題,所謂“障道”是即將要成道了才會有,你的修行還沒有到某個程度境界,是不會來障道的。那些會障道的因緣是在你要解脫時,絕對會來找你,F(xiàn)在有些人稍微不如意動不動就說:“我現(xiàn)在魔考”。我說:那還早咧,魔如果每天找你,那個魔也太無聊了。你要有成佛的機會,魔才會來考。不是每一個人都魔考,你要有程度,要畢業(yè)了才有畢業(yè)考,沒有畢業(yè)以前都是小考,不是真正的大考。

  我們的煩惱、痛苦、執(zhí)著、愛染是擾動不安不能清凈自在的不良因素,正因為制造了這些不良因素,才導致了不能解脫,要注意!

  “從正面來說:戒殺,可以長養(yǎng)慈悲心。大乘法特重慈悲,本著不忍食眾生肉的悲心,所以,多提倡素食。這點與藏傳佛教、南傳佛教有所不同?傊,無論是自己動手,或叫他人去殺,斷了眾生命,就是殺生!

  大乘法有大乘法的特質(zhì),最重要的是“大悲為上首”。大乘與小乘的不同處就是多一個慈悲心來對治瞋恨。小乘佛法第一個重要的對治就是貪欲,但大乘最重要的是克服瞋心,所以要有慈悲。西藏那邊沒有蔬菜植物之類,養(yǎng)的都是畜生,所以民俗都是吃肉。南傳以前是托缽,居士護法給什么就吃什么,沒有選擇的余地。因為“我要,我不要;我喜歡,我不喜歡”,那還是執(zhí)著,所以給我什么就吃什么,就是不執(zhí)著不貪的意思,那都是方便。佛陀時代的社會風氣有護持修行人的這種美德,只要是沙門(所有出家人包括外道),他們都會供養(yǎng)。所以當時的出家人沙門都托缽而不用管三餐及名利的事,專心用功修行。僧團內(nèi)有些人說,不能每天到有錢人家去托缽,他們福報已夠大了,不須要再讓他植福;也不能每天專找窮苦人家托缽,他們已為貧窮而痛苦煩惱,去托缽更增添了困擾。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,之所以會貧窮是過去沒有布施而現(xiàn)在沒有福報,更應該給他有因緣來種福田,才可脫離貧窮的惡報。所以佛法就規(guī)定,不能專找有錢,也不能專找沒錢的,依著次序,第一家托缽沒有,就到第二家;第二家沒有,就到第三家……,七家都沒有,你那天就餓肚子,表示你該餓了,因為你也沒有福報。所以福報是與自己的業(yè)力有關(guān)的。

  有故事談到羅漢托空缽:阿羅漢叫“應供”,照理是人天福田應受供養(yǎng)。但有個阿羅漢每天出去就是托不到東西,每次回來都是餓肚子。后來看到一位比丘尼每次出去都能托到滿滿的回來(這是過去的因緣福報)。于是他每天跟在比丘尼后面,多少就會托到一點了,實在沒有,那位比丘尼也會分給他一點。你們就要注意了,真的有業(yè)力福報的,所以為什么要布施要種福田?你們這一生過得比較好的,就是因為過去種了福田;比較窮苦的是過去沒有種福田。六度萬行的第一條就是布施,“布施”二字意義很深:人間善法是種福田;出世間法是破貪瞋我見。因為有“我”,所以有“我的”財產(chǎn)、名利、恩愛等一切,這就是眾生的執(zhí)著。我執(zhí)破了,我所也不會執(zhí)著。布施是從我所去破貪瞋癡,自己的我執(zhí)也比較容易破,這是相依相緣的。所以布施不僅僅是種福田,最主要是破我執(zhí),能施能舍也是破我執(zhí)的條件之一,大家要注意。

  “不過不存心的誤殺,雖也要負有責任,但不成重罪!

  尤其是大乘佛法重要的是心念動機,現(xiàn)在的法律也是這樣,預謀殺人罪業(yè)很重;無心的臨時起意的罪就比較輕;還有為自衛(wèi),那就不一樣了,法律還是要衡量動機的。我們佛法也是一樣,有心的業(yè)力就很重,無心的不重,走路踏死了一只螞蟻,那是無心而不是故意的,這樣的誤殺雖然同樣有業(yè)力,但不會那么深重。所以要注意動機,尤其是大乘注意的是動機問題。一些公司很有錢,他們布施出一百萬冬令救濟,還叫記者來拍,上報紙可以作廣告。這樣的布施動機就不純,還是為自己的利益而著想,就不是真正無心的布施。大乘的般若慧講究三輪體空的布施,其功德就很大,意義就在此。

  “(2)不偷盜:即是不與取戒,無論是國家的,私人的,佛教的,凡是有所歸屬的一切財物,如不得對方的同意,加以竊取、強奪、霸占、吞沒,就犯了盜戒。依佛法,不能以饑餓、疾病,或孝養(yǎng)父母、供給妻兒等為理由來盜取。奪取他人的財、物,將會使人生煩惱心,因此,為佛教與法律所不容許!

  現(xiàn)在的社會偷盜問題非常嚴重,尤其是很多年青人沒有正當?shù)穆殬I(yè),經(jīng)濟沒有來源,但花費慣了,所以常常會走上偷盜的路。沒有經(jīng)過人家同意而去拿都算偷盜,“不與取”就是沒經(jīng)過同意而拿的。現(xiàn)在即使盜了國家很多公款,也不過判幾年或幾十年,不會判死罪。但在佛陀那個時代,他們的法律就非常嚴重,比如說偷盜現(xiàn)在價值五十塊錢以上的物品,抓到就會判死刑,非常嚴重的。所以佛法把偷盜定成一個重罪,原因也在這里。如果僧團的比丘、比丘尼犯了偷盜,被官府抓去判了死刑,將會影響到僧團的聲譽,會被毀謗:“出家人貪欲偷盜被判死刑”,那是多么嚴重的事!所以佛教就把它列為非常重的戒,F(xiàn)在偷拿再多也沒有死刑,只是判幾年而已,偷盜是小罪。這里主要的是讓我們明白,你侵占別人,人家也會受苦,還是結(jié)下了惡緣,尤其是比較嚴重的像強奪竊占吞沒,這對人家的傷害是很深的。佛法既然講慈悲行菩薩道,就是不要讓眾生苦,還要讓眾生解脫才行。你偷盜別人的,人家會起煩惱,這都不應該。尤其有一些人會借口說生病很嚴重,孩子沒錢養(yǎng),上不了學,不得已才去偷盜。在佛法來講這些都不成為理由,法律上也不允許,這個我們都要注意,不要找借口。

  其實我個人的看法:最主要的因緣是我們盜拿了人家,即使人家沒有發(fā)覺,我們也會心不安,這一點很重要!即使小小的幾塊錢,你偷成功了,也沒有犯罪,人家也沒有發(fā)覺。但在我們的意識里,做過的事都會留下影子,將來你會很不安,你會煩惱,心要得解脫涅槃是不可能的,要證入禪定也不可能。為什么?心不安,這是最重要的!我們內(nèi)心要清凈,不要去制造這些擾動的條件,因為會妨礙我們的解脫成道,這是最重要的。

  “(3)不邪淫:夫婦的正淫,為家庭的組成,子孫延續(xù)的要素,是無罪的。反之,在家男女,即使取得對方的同意,但為國法所不容,或為彼此的親屬保護人所不同意,都屬于邪淫,是在家佛弟子所應戒除的。因為這會破壞家庭的和樂,擾亂社會秩序的安定!

  在家居士(不是出家人)的夫婦生活是正淫,不是犯罪。但除了合法夫妻的正淫以外,不能妨礙社會的良善風俗。法律及佛法都不容邪淫,如果越軌了就象犯罪一樣,會帶來人與人之間不和樂及社會的擾亂。尤其現(xiàn)在的社會風俗很混亂,身為佛弟子希望自己幸福自在,同樣也希望人人幸福、家庭和樂、社會安定,我們本身就要恪守這方面的道德。如果只隨著自己的興趣去發(fā)展,就會妨礙別人,而別人同樣也會妨礙到你的家庭。我們自己希望家庭圓滿,不愿發(fā)生不和樂的事情,別人也是同樣的愿望,所以我們都要以身作則。

  “如能照著正業(yè)的內(nèi)容而行,將使身心行為納于正軌,過著無有恐怖、心安理得的生活。進而使社會祥和安定。”

  八正道的正業(yè)其實就是正確的行為,最開始必須建立正見及正思惟,才能有正確的行為,身口意才能逐漸走上正軌。一般人注意的是生活的物質(zhì)經(jīng)濟條件,也希望自己的感情生活很圓滿。但往往都疏忽了自己的身口意,如果沒有管理好自己的行為,給別人帶來困擾,同樣你也得接受別人給你的困擾。所以每個人想自在解脫或幸福,就必須要具備這些條件,你不去干擾別人,別人也不會來干擾你。整個社會都是相依相緣的,人與人之間也是相依相緣的,所以每一個人都從自身做起,把自己的身心行為調(diào)整好,整個社會就會安然祥和了。為什么大家要到極樂世界去?因為那里沒有痛苦煩惱。其實如果每一個人都照八正道來實踐,那么我們的社會就同極樂世界一樣了。要創(chuàng)造極樂世界就要把自己的身心調(diào)好,每一個人都清凈,見法解脫涅槃也才有機會。你自己得清凈自在了,整個社會也因為沒有外在的困擾,大家都過得非常幸福,F(xiàn)在一般人都怪外在的條件對我們產(chǎn)生干擾,其實人與人、人與物、人與社會之間都是相依相緣的,所以只有管理自己還不夠,你還要進一步去關(guān)心別人,人與人之間都是相互影響的。這樣,社會才有進步的可能,我們的生活環(huán)境也才可能有如極樂世界的那種條件。所以“正業(yè)”其實就是回到自己的身心行為來,如果自己的行為造成別人的困擾,別人是一定要回報你的,那你怎能清凈自在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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