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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九、佛法的修根

  第三十九、佛法的修根

  有一次,婆羅奢那婆羅門的一位學生,名叫郁多羅的少年,來拜訪佛陀,佛陀問他說:

  「郁多羅!你的老師婆羅奢那婆羅門,教你們如何修根了嗎?」

  「教了,尊者瞿曇!」

  「怎么教呢?」

  「尊者瞿曇!婆羅奢那老師說,不要去看、不要去聽,就是修根!

  「郁多羅!照這樣說,盲眼人是修根修得最圓滿的了,為什么呢?因為只有盲人,才能完全做到不去看。」

  這時,在佛陀后面執(zhí)扇搧佛的尊者阿難,不禁接著問:

  「郁多羅!照婆羅奢那的說法,耳聾的人也是修根修得最圓滿的了,為什么呢?因為只有耳聾的人,才能完全做到不去聽!

  郁多羅少年被這樣一反問,竟楞在那兒,沮喪得無言以對。

  這時,佛陀為了打開僵住了的場面,對尊者阿難說:

  「阿難!婆羅奢那婆羅門的教法,與賢圣者法律中,最上等的修根方式不同!

  把握了這個佛陀引導問法的機會,尊者阿難趕緊問:

  「世尊!但愿為比丘們教說賢圣者法律中,最上等的修根方法,讓比丘們依您的教導修學。」

  于是,佛陀說:

  「阿難!仔細聽!仔細思惟!我來為你們說。

  當比丘眼睛看東西;耳朵聽、鼻子聞、舌頭嘗、身體觸、意念識,有了辨別認識后,對合意的想提起厭拒就能保持厭拒;對不合意的想提起不厭拒就能保持不厭拒;對無所謂合意不合意的想提起厭拒就能保持厭拒;想保持不厭拒就能保持不厭拒;想避免厭拒與不厭拒就能保持平靜、專注、正知。阿難!這就是解脫圣者法律中,最上等的修根方法!

  「世尊!那怎樣是賢圣者法律中,賢圣者的修根方法呢?」尊者阿難繼續(xù)問。

  「當比丘眼睛看見東西;耳朵聽、鼻子聞、舌頭嘗、身體觸、意念識,有了辨別認識后,生起了合意的,或不合意的,或無所謂合意不合意的感受,深知那都是因緣所成的有為法,而即予以舍離,就如眨眼、彈指、唾沫……那樣地容易、迅速。這就是解脫圣者法律中,賢圣者的修根方法了!

  「世尊!怎樣是賢圣者法律中,修學者的修根方法呢?」尊者阿難再問。

  「比丘眼睛看見了東西;耳朵聽、鼻子聞、舌頭嘗、身體觸、意念識,有了辨別認識后,當生起了合意、或不合意,或合意不合意兼有的念頭時,能對這種念頭的生起,感到慚愧、羞恥與厭惡,這就是解脫圣者法律中,修學者的修根方法!

  按語:

  一、本則故事取材自《雜阿含第二八二經》、《中部第一五二根修習經》。

  二、根,就是「根門」,即是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等,引發(fā)各種身心活動的「門戶」、「入口處」,故稱為「根門」,也稱為「入處」。

  三、固然不去看、不去聽,有時也能得到貪、瞋、癡煩惱的短暫解決,但因為沒有從煩惱的真正原因(「集」)──貪愛下手,只能算是一種不究竟的暫時對治運用了。

  四、佛陀鼓勵我們面對問題、解決問題,所以,不去看、不去聽類似逃避的方法,不會是佛陀所贊嘆的。佛陀也鼓勵我們要針對問題,正確地從真正原因(「集」)來解決問題,也就是「四圣諦」的方法,所以,自然不會主張將自己弄瞎、變聾了。

  五、對一般常人來說,合意、不合意、無所謂之后,接著展現(xiàn)出的,就是貪、瞋、癡等煩惱了。所謂:「順我則貪,逆我則瞋」,再加上心不在焉,或者不明究理地爆發(fā)沖動的癡,都與生死流轉的「我執(zhí)」密切關連著。所以,從「合不合意與無所謂」的感受或心念,便是我們修學的努力用心處了。

  六、經文中,關于佛陀對修根的教說部分,南北傳有不少的差異,個人以為《雜阿含第二八二經》的次第較為合理,但「無上修根」的內容,《中部第一五二根修習經》顯得較為合理,故事內容就依此取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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