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十件事情是富有的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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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佛陀認(rèn)為,一個人要想獲得財富,應(yīng)當(dāng)學(xué)會一門技藝,作為謀生之本。佛陀在《善生經(jīng)》中告誡善生:“先當(dāng)習(xí)伎藝,然后獲財業(yè)。”佛陀在《雜阿含經(jīng)》中也說:“始學(xué)功巧業(yè),方便集財物。”

  佛陀還主張一個人應(yīng)當(dāng)以正當(dāng)?shù)穆殬I(yè)、合法的手段來獲取財富。所謂正當(dāng)?shù)穆殬I(yè)就是所從事的職業(yè),既不違犯國法,也不違犯佛法。佛陀在八正道中明確提出“正命”的要求。所謂“正命”就是從事正當(dāng)?shù)穆殬I(yè)。佛陀要求佛子在從事正命生活時,不能觸犯五戒,也不能促使他人犯五戒。

佛陀對佛弟子所從事職業(yè)的教導(dǎo)

  佛陀在《雜阿含經(jīng)》中說:

  營生之業(yè)者,田種行商賈。

  牧牛羊蕃息,邸舍以求利。

  造屋舍床臥,六種資生具。

  方便修眾具,安樂以存世。

  如是修善業(yè),黠慧以求財。

  財寶隨順生,如眾流歸海。

  如是財饒益,如蜂集眾味。

  晝夜財增長,猶如蟻積堆。

  在這段偈頌中,佛陀告訴佛弟子可以從事種田、經(jīng)商、放牧、租房、建造房屋和家具出售等職業(yè)。從事這些正當(dāng)?shù)穆殬I(yè),再配以聰明的頭腦,辛勤的勞動,則財富會與日俱增。

  佛陀反對佛弟子以非法的手段獲取利益。佛陀在《優(yōu)婆塞戒經(jīng)受戒品》中說:

  “若優(yōu)婆塞受持戒已,商估販賣,不輸官稅,盜棄去者,是優(yōu)婆塞得失意罪,不起墮落,不凈有作。”

  佛陀告誡從事經(jīng)商的弟子,如果受持戒律,而不按照國家法律的要求交納國稅,或偷稅漏稅,將應(yīng)當(dāng)交納的國稅據(jù)為己有,都屬于犯戒,將會墮落。

  有些職業(yè)不一定是國法所禁的,但依據(jù)佛法,卻是一種不正當(dāng)?shù)穆殬I(yè),佛教也是禁止的。比如從事殺、盜、淫、妄、酒等職業(yè),如屠宰、漁獵,或被雇負(fù)責(zé)殺人,或制造殺生的器具等,是與殺業(yè)有關(guān)的非法職業(yè)。又如專門從事偷盜、提供賣淫處所、出售淫穢書畫、以詐騙為業(yè),或從事釀酒、開設(shè)酒吧等都是佛弟子不能從事的職業(yè)。

  《法華經(jīng)法師功德品》曰:“資生業(yè)等,皆順正法。”《智度論十九》曰:“正命者,一切資生活命之具,悉正不邪。”實際上每個人都能夠擁有無盡的財富,因為我們都有這樣的資格。

《大莊嚴(yán)論》有云:

  “所謂少欲者,非必惡衣食。

  無諸資生具,以之為少欲。

  此人于今者,心如大河海。

  貪求無厭足,云何名少欲。

  今修此苦行,貪渴五欲故。

  此人實虛偽,詐現(xiàn)少欲相。

  為貪故自苦,實非少欲者。

  ……夫少欲者,不在錢財多諸寶物。何以知之?如頻婆娑羅王富有國土象馬七珍,猶名少欲。所以者何?雖有財寶,心不貪著樂于圣道。以是之故,雖復(fù)富有七珍盈溢,心無希求名為少欲。雖無財寶,希求無厭,不得名為少欲知足。”

  這是告訴大家少欲不等于貧窮,不是一定要過得很窮、很苦才是學(xué)佛。雖有財物心不貪著,是名少欲;若人身行苦行,心有貪著,希求無厭,就不能稱為少欲。

  佛陀對獲得財富問題的教言

  佛教中講獲得財富的方法,和世間人追求成功的理念有所不同。我們看看世尊講獲得財富的原因是什么。

《佛為首迦長者說業(yè)報差別經(jīng)》云:

  復(fù)有十業(yè),能令眾生得少資生報。一者自行偷盜,二者勸他偷盜,三者贊嘆偷盜,四者見盜歡喜。

  有十件事情,能夠讓人得到少資生報,即種種財富資具缺少、貧窮的果報。一是自行偷盜,二是勸他偷,三是贊嘆偷盜,四是見到偷盜十分歡喜。

  這四條并不難懂。偷盜的果報就是貧窮。所謂偷盜,經(jīng)典上有過解釋:“若他物,他物想,若重物,盜心舉離本處。”那就是本來是他人的東西、或者你知道這是別人的東西,這個東西還是有價值的,起了據(jù)為己有的心,并且實施行動,將其取走,這就是偷盜。另外偷盜還有不同的方式,不僅自己做是偷盜,讓他人、派遣他人偷盜也是一樣;蛘邉袢送当I、稱贊偷盜、見到偷盜心中歡喜,都能成為貧窮的因。

  不偷盜是佛教的根本戒律之一,沒有一個偷盜者是越來越富有的。

  五者于父母所,減撤生業(yè)。六者于賢圣所,侵奪資財。

  對于父母減少生活上的供養(yǎng),本來應(yīng)該負(fù)擔(dān)的責(zé)任,卻不去履行。對于圣賢居所,侵奪其資產(chǎn)。這都是貧窮的果報。

  其實這個現(xiàn)象,我們很容易觀察出來。社會上十分富有的人,很多對于自己的父母是十分孝敬,對于父母是盡力供養(yǎng)的。對父母不好,卻很富有的,不是沒有,很少。而且他的財富也很難能保持得住。

  七者見他得利,心不歡喜。

  見到他人得利,心中不歡喜、不高興。

  這一點有些普遍性,我們經(jīng)常是這樣的,別人賺錢了、獲得利益了、得到好處了。心理不平衡,覺得這個世界不公平。其實這個世界很公平,這樣的想法本身就是貧窮的因,如果不脫離這個思維定式,想要富有就比較困難。

  為什么別人得利,我們不高興呢?就是妒忌、嫉妒。這個情緒很隱蔽的,不容易發(fā)現(xiàn),需要我們仔細(xì)觀察自己的思維情緒。它可以有很多方式,甚至以十分正面的形式出現(xiàn)。比如學(xué)佛了,看到他人賺錢,就說這個財富不一定是好事情,將來很可能因此而造罪。道理講得不錯,不過我們反觀自己,是否真的是這么想?真的是視金錢如糞土?如果這筆錢擺在自己面前那態(tài)度還是如此嗎?心里真正的情緒是什么?起心動念是騙不得因果的。

  如果有這個情緒習(xí)慣,是很難擺脫,每天隨時隨地,都可能處在這種狀態(tài)中。對我們的福德有極大的影響。別人有了利益,我們要知道,一定是從前其有相應(yīng)的善因,才有如此福德的果報。這個是我們該替人高興的。

  八者障他得利,為作留難。

  對于他人獲利的事情,進(jìn)行阻礙。

  這個情況也是不少的,看到別人做某件事情會有利益,就用各種方式去阻礙他,給他設(shè)置困難。可以是一句話:賺這么多錢,貪呢,沒良心。也可以是具體行動,就是不讓他那么順。這些都屬于這個范圍。有這樣的言行,想要富有是不太可能的,因為這個種子是貧窮的種子,不會長出富有的果實的。

  九者見他行施,無隨喜心。

  見到他人布施,沒有隨喜心。或者說,見到他人布施,反而不高興、不贊嘆。

  見到他人布施,無論是法布施、還是財布施,沒有隨喜的心,因為各種原因,覺得不高興?赡苁遣豁樧约旱男,可能是覺得自己被比下去了,等等。這是非常不好的。本來隨喜是最容易、最迅速積累福報的方法,如果我們沒有做,不僅喪失了大利,還種下了貧窮的因。

  只要法布施,講的是正見,財布施,不是布施的毒藥槍炮之類,那么我們都該隨喜贊嘆。

  十者見世饑饉,心不憐愍,而生歡喜。

  見到世間有饑饉災(zāi)禍,心中不憐憫,甚至歡喜,這是貧窮的因。幸災(zāi)樂禍的心態(tài)是要不得的,這個有損福德,不厚道!

  以是十業(yè),得少資生報。

  因為這十件事情,會得到貧窮的果報。

  復(fù)有十業(yè),能令眾生得多資生報。一者自離偷盜,二者勸他不盜,三者贊嘆不盜,四者見他不盜,心生歡喜。

  那么想要財富該怎么做呢?把上面的幾點,反過來就可以。

  同樣十件事情可以得到財富的果報。

  首先就是不偷盜、不勸人偷盜、不贊嘆偷盜,見到他人不偷盜,而生歡喜心。

  五者于父母所,供奉生業(yè)。六者于諸賢圣尊長,給施所須。

  對于父母盡力供養(yǎng)、不要放棄自己的責(zé)任。這一點不僅這部經(jīng)典,還有很多經(jīng)典都說過,供養(yǎng)父母等同供佛,放著現(xiàn)成的在世之佛不供養(yǎng),卻遠(yuǎn)道去燒香磕頭,實在不算明智。對于圣賢僧眾,同樣要恭敬供養(yǎng),解決其生活的困難。

  七者見他得利,心生歡喜。八者見求利者,方便佐助。

  這個其實也是老生常談,助人之利,成人之美,喜人得益。不過實行起來需要自己去認(rèn)真觀察自己的心念。看看自己的心念到底是什么,這會得到什么果報。佛教其實就是讓我們自覺覺他。那么自覺、認(rèn)識自己、了解自己是首先要做的,真正了解自己才能改變。

  《華嚴(yán)經(jīng)普賢行愿品》中“于貧窮者,令得伏藏”,就是這樣的精神,我們雖然不能令得伏藏,但是幫助他人獲得財富卻是可以做的。這也是讓自己更加富有的因。

  九者見樂施者,心生悅欣。

  見到他人布施,心中喜悅,隨喜贊嘆。無論法財布施,心中一喜、口中一贊,就是獲得了富有的種子,這樣的事情因何不做?不做虧大了。當(dāng)然前提是法布施是正見,財布施是善物,這才可以。

  十者見世饑饉,心生憐愍。以是十業(yè),得多資生報。

  見到世間的饑饉災(zāi)禍,心生憐憫,不要幸災(zāi)樂禍。

  這十件事情,是富有的因,不做這十件事情,想要富有,就比較困難。沒有種子是出不來果實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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