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教有怎樣的思想
基督教有怎樣的思想
基督教適逢其會,結(jié)合了猶太與希臘對動物的觀念。不過基督教的創(chuàng)建與興盛是在羅馬帝國 時代的事,拿基督教對動物的態(tài)度與它所取代的態(tài)度對比,最足以彰顯它在起始階段所產(chǎn)生 的影響。
羅馬帝國靠攻城掠地立國,軍事武力保障和擴張它的廣大領(lǐng)土,需要投注大量的精力與資源 。這種狀態(tài),自不會培育出同情弱者的心態(tài)。社會所崇尚的是武德。在羅馬本地,遠離了邊 境的戰(zhàn)斗,羅馬公民的性格據(jù)稱全須仰仗所謂的“競技”來磨練砥礪。雖然今天每個學童都 聽說過基督徒如何被丟進競技場喂獅子,可是競技活動的指示意義,卻仍然乏人領(lǐng)悟:這類 競技節(jié)目,顯示了一個看來文明——在其它方面也確實文明——的民族,會在什么范圍上給 同情與慈悲劃下界線。男男女女觀賞人類與動物遭受屠殺,視之為正常的娛樂活動;這個情 況延續(xù)了幾個世紀,幾乎未聞抗議。
從兩個斗士之間進行的搏斗開始,羅馬競技的發(fā)展,在19世紀史學家勒基(W.E.H.Leck y)的筆下有如下的說明:
這種單調(diào)的搏斗到最后變得索然無味,各類殘忍暴行只好紛紛上場,刺激 挑動已嫌麻痹的興趣。有時候,熊和公牛用鐵鏈相連,兇猛地在沙地里翻滾撕殺;有時候, 用熾熱的烙鐵或者沾著燙瀝青的標槍把公牛弄得兇性大發(fā)之后,再把穿上野獸皮的犯人丟進 牛陣里。在卡理古拉(Caligula)皇帝時,1天之內(nèi)有400只熊遭屠殺……在尼羅(Nero)帝 時,400只老虎與公牛及大象撕殺。太徒斯(Titus)為著舉行競技場的啟用禮,1天之內(nèi)令 5000只動物喪命。特拉揚(Trajan)帝治下,競技連續(xù)進行了123天。為了讓節(jié)目保持 新鮮,獅子、老虎、大象、犀牛、河馬、長頸鹿、公牛、公鹿,甚至于鱷魚和蛇都派上場。 使人類受罪的各種方法也不缺乏……特拉揚帝所舉辦的競技里,上萬人進行搏斗。尼羅帝 在夜里點燃衣服浸過焦油的基督徒,為花園取光。多米提安(Domitian)帝時,一群孱弱癡呆 的侏儒被迫互相殺斗……對血腥場面的欲望極端強烈,荒疏競技的君主比荒疏谷物分配的君 主更不得人心。羅馬人并不是全無道德意識。正義、公共責任,甚至于寬厚待人,都是他們高度重視的德性 。可是從競技這事來看,我們只能不忍卒睹而掩目承認,他們的道德意識有鮮明的界線。當 事者如果位在這條界線之內(nèi),讓它承受類似競技場里的活動不啻絕難坐視的暴行;可是如果當事者被排除在道德關(guān)切的領(lǐng)域之外,對它造成痛苦卻僅僅是娛樂。某些人類成員——特別 是罪犯和戰(zhàn)俘——以及一切動物,都在這個范圍以外。
基督教造成的影響,必須放在這個背景里才好估量;浇處Ыo羅馬世界“人類的地位獨特 ”這個觀念;這個觀念,本系基督教從猶太傳統(tǒng)承繼下來的,不過由于基督教重視人的靈魂 不死,于是這個觀念又受到進一步的格外強調(diào)。在世界上所有的生物之間,惟有人類注定在 肉體死亡之后尚有來生。從這里,產(chǎn)生了人類生命神圣這個特別屬于基督教的想法。
有些宗教宣揚一切生命均屬神圣,特別是東方的宗教;另外也有許多宗教認為,惟有殺害與 自己同一社會、同一宗教、或者同一個族群團體的成員,才構(gòu)成嚴重的罪惡;可是僅有基督 教才鼓吹每一個人的生命——并且惟有人的生命——都是神圣的。連新生嬰兒以及子宮里的 胚胎也有不死滅的靈魂,因此他們的生命與成人的生命一樣神圣。
應用到人類身上,這套新興教義在許多方面具有進步性,大大擴展了羅馬人頗受局限的道德 領(lǐng)域;可是就動物而言,這套教義卻把動物在《舊約》中的低下地位加以確認,甚至進一步 貶抑!杜f約》雖然直言人類支配其它物種,對它們的痛苦至少還表示了些許關(guān)懷。《新約 》里卻完全看不見任何禁止對動物殘忍的說法,也完全不曾建議對它們的利益有所考慮。當 耶穌誘使兩千只豬沖到海里之時,從經(jīng)文的描述看來,他對動物的命運毫不在意;其實溺豬 之舉照說毫無必要,因為他大有本事直接驅(qū)逐邪魔,不必先讓其附身于任何生物。圣保羅堅持要重新詮釋摩西禁止給打谷的牛戴上嘴套的舊律法:“難道 天主所關(guān)心的 是牛嗎?”保羅嘲諷地問道。不是的,他回答道,這條律法“完全是為我們”。
耶穌提供的例子,對后來的基督徒產(chǎn)生了影響。談到溺豬之事以及耶穌詛咒無花果樹的故事 時,圣奧古斯丁(Saint Augustine,353——430)寫道:
基督自己顯示,不愿意出手殺死動物或者摧毀植物乃是迷信的極點,因為 認定了我們與畜類及植物沒有同樣的權(quán)利,他驅(qū)鬼進入豬群,又借詛咒令沒有結(jié)果子讓他吃 的樹枯萎……無疑那些豬和那棵果樹都并沒有犯罪。照奧古斯丁的說法,耶穌的用意是要指出,節(jié)制我們對待其他人之行為的道德規(guī)范,不必拿 來節(jié)制我們對待動物的方式。他不肯輕而易舉地消滅邪魔,而是要先把邪魔趕到豬身上,動 機正是在此。
知道了這一點,基督教與羅馬兩種對待動物的態(tài)度相互作用會產(chǎn)生什么結(jié)果,便不難猜測 了 。最清楚的標示,莫過于競技活動在羅馬帝國信奉基督教之后的轉(zhuǎn)變。對于用人相搏斗,基 督教的教義是堅決反對的。殺死對手而幸存的斗士,被視為兇手。觀賞這類搏斗的基督徒可 能遭開除教籍的懲罰,到了第四世紀結(jié)束前,用人競技搏斗的做法已完全掃除?墒窃诹硪 方面,殺死或者折磨一切非人類動物的做法,其道德地位并沒有改變。用野獸進行搏斗在基 督教時代繼續(xù)進行,直到羅馬不再富裕、帝國版圖收縮,以致于野獸更難取得,這種做法才 有式微跡象。事實上,這種搏斗到了今天仍然存在,西班牙以及拉丁美洲的斗牛賽即為例證 。
其實,羅馬競技的背后心態(tài)并不是特例,而是通則。基督教與羅馬人一樣,斷然把動物排除 在施予同情心的范圍之外。結(jié)果,雖然對于人的態(tài)度大為緩和改善,絕非昔日可比,對于動 物的態(tài)度卻依舊粗暴殘酷,不改羅馬時代的作風。事實上,基督教非但沒有矯正羅馬人對待 動物的態(tài)度中最嚴重的部分;相反,前輩極少數(shù)平和溫文之士所維系的一點泛愛星火,反 而不幸遭基督教完全熄滅,為時許久許久。
當初也有極少數(shù)的羅馬人,對于受痛苦有所憐憫,不管承受痛苦者是什么生物,對使用有知 覺的生物取悅?cè)祟惐硎緟拹,無論場所是餐桌還是競技場。奧維德(Ovid,43 BC——17 AD) 、賽內(nèi)加(Seneca,4 BC——65AD)、坡菲瑞(Porphyry,233——304)、普魯塔克(Plutarch,4 6——120)筆下都表達過這類觀點,而按照勒基的說法,普魯塔克更是以對一切眾生仁愛為 惟一理由,毫不涉及靈魂輪回之信仰而強烈主張善待動物的第一個人。要到1600年之后 ,才有基督教的思想家開始以相同的著重和詳細程度反對虐待動物,并且其理由不只是考慮 到虐待動物會培養(yǎng)出對人類殘忍的傾向。
有一些基督徒對動物也表現(xiàn)了某些關(guān)懷。圣巴索(Saint Basil,329——379)寫過一首祈禱文 ,勸 人仁慈對待動物;圣屈梭多模(Saint John Chrysostom,345——407)說過類似意思的話;還 有敘利亞人圣以薩(Saint Isaac the Syrian)的一項教導也是此意。甚至還有過圣諾特(Sai nt Neot)這樣的圣人,為著從獵人手下救走雄鹿和野兔,不惜擾亂狩獵。不過 這些人物,并 沒有能改變基督教主流思想的純粹物種歧視取向。要顯示這方面影響力的缺乏,我們擬追溯 基督教徒早期教父到中世紀經(jīng)院哲學家對于動物看法的發(fā)展,因為這段過程其實重復多于發(fā) 展,讀起來索然無趣;我們寧可把這些篇幅拿來,比較仔細地探討圣托馬斯·阿奎那斯的立場。
阿奎那斯的大部頭巨著《神學總論》(Sunma Theologica),目的在于綜合神學知識的大成, 并求取它與各方哲學家的此世智慧調(diào)和——雖然在阿奎那斯看來,亞里士多德雄踞哲學天地 ,單稱他為“大哲”(thePhilosopher)而不呼姓名即可。宗教改革以前的基督教哲學,以 及到今天為止的整套羅馬天主教哲學,如果要找一個人作為代表,這個人非阿奎那斯莫屬。
首先我們可以問,在阿奎那斯看來,基督教禁止殺害生命的誡命,對人類以外的生物是否適 用,如果不適用原因又何在。阿奎那斯這樣回答:
使用一物的目的如果正是此物存在的目的,使用它即不算有罪。不完美者 為著完美者而存在,本屬于萬物的秩序……像植物等僅具有生命的事物,均是為著動物而 存在,一切動物又均是為了人而存在。因此,人類為著動物的利益而使用植物,以及為了人 的利益使用動物,都不算違法,正如大哲所言(Politics I,3)。
最必要的使用,看來應見諸動物使用植物作為食物、以及人使用動物作為 食物;但是不取這些植物及動物的生命,此事卻無法做成。因此,為了動物的使用而取植物 生命、以及為了人類的使用而取動物生命,都是合法的。事實上,這與神自己的誡命相符( 《創(chuàng)世紀》一章29、30節(jié),九章3節(jié))。
對阿奎那斯來說,關(guān)鍵重點倒不是為了食物而殺生本屬必要,因而有其道理(既然阿奎那斯 知道有些教派——例如摩尼教——禁止殺生,他不可能完全不了解人類可以不殺生而存活, 但我們暫時放過這一點);而是唯有“較完美者”才有資格因為這個理由而殺生。如果是動 物為了吃食目的而取人性命,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:
野蠻與獸行兩個字眼原本正是源自野獸般的行徑。這類動物攻擊人以便吃 食其肉,動機不是正義,因為唯有理性才會考慮正義。至于人類,若不是已經(jīng)先考慮好了殺生食肉的正義問題,當然是不會下手做這種事的!
好吧,人類可以殺死動物作為食物;那么是否總還是有些事乃是人類不可以對動物做的?動 物的痛苦是否本身仍是一件惡事?倘使答案是肯定的,使它們痛苦——至少在沒有必要的情 況下使它們痛苦——是否會因為這個理由而是錯的?
阿奎那斯沒有說對“非理性的動物”殘酷本身即是錯的。在他的道德架構(gòu)里,沒有這種錯存 在的余地,因為對他來說,罪只有三類:對神犯的罪、對自己犯的罪、對鄰人犯的罪。道德 的界線把動物排除在外,侵害它們無足以構(gòu)成一個罪的范疇。
即使對人以外的動物殘酷不能算犯罪,可是善待它們或許可以算是慈善吧!不,阿奎那斯明 確排除了這種可能性。他表示,慈善無法延伸到非理性的動物身上,原因有三:動物“嚴格 說來沒有能力擁有有價值之事物,這類事物對有理性的生命才成立”;我們與它們沒有同類 與共之感;最后,“慈善的基礎(chǔ)在于共享永恒的幸福,非理性的動物卻無法奢談永恒幸福。 ”他告訴我們,對動物要有愛可言,唯一途徑是“如果我們把這些動物看成我們希望他人享 用的有價值之物”,也就是說“為了神的榮耀和人的使用”。換言之,我們喂火雞的時候要 有愛心可言,條件就是我們要想到火雞乃是某人的圣誕節(jié)大餐,而不是因為它們餓了。
我們不免就此猜想,看來阿奎那斯根本不相信人以外的動物可能感受到痛苦。別的哲學家提 出過這種主張,而無論這個主張看起來有多么荒謬,把它安到阿奎那斯身上,至少可以證明 他并不是對動物的痛苦完全不在意?墒前⒖撬棺约悍穸诉@個詮釋。在討論《舊約》里 一些反對殘虐動物的寬松禁令時,阿奎那斯建議我們要在理性與情欲之間有所區(qū)別。他告訴 我們,就理性而言,人如何對待動物無關(guān)緊要,因為神將萬物放在人的權(quán)柄之下,而在這個意 義下,使徒說過神不在意牛,因為神并沒有要求人如何對待;蛘咂渌鼊游铩
在另一方面,就情欲來說,動物會引起我們的憐憫,因為“即使是無理性的動物也會感受到 疼痛”;雖然如此,阿奎那斯認為動物受到的痛苦,尚不足以證明《舊約》的禁令理由充分 ,因此他補充道:毋庸贅言,一個人若對動物有憐憫之情,他會更加對人類有憐憫心,因此 有言道“義人顧惜他牲畜的命”(《箴言》十二章10節(jié))。如此,阿奎那斯得出了一個后世經(jīng)常有人重復的觀點:反對殘虐動物的惟一理由,在于對動 物殘酷會導致對人也殘酷。物種歧視的本質(zhì),在這個論證里一覽無遺。
阿奎那斯的影響力延續(xù)了下來。直到19世紀中葉,教宗庇護九世(Pius IX,1792——1878 )禁止在羅馬成立“保護動物協(xié)會”,理由即是成立這樣的團體會表示人類對動物有義務存 在。我們可以把這段歷史一直延伸到20世紀后半葉,在羅馬天主教的正式立場 里仍然見不到 任何重要的改變。下面一段取自一份美國天主教文獻的引文,拿來與前面所引一段700年前 阿奎那斯的話對照,格外有啟發(fā)性:
按照自然界的秩序,較不完美者為了完美者而存在,無理性者為有理性者 服務。人身為理性的動物,可以為了他的真正需要,使用在這套秩序里低于他的事物。為了 生命與氣力,人需要吃植物與動物。為了吃植物與動物,就必須先將它們殺死。因此,宰殺 本身并不是不道德或者不正義的舉動。
這段文字里應該注意的是,作者緊隨阿奎那斯,甚至重復了人類不得不食用植物以及動物的 說法。阿奎那斯在這方面的無知雖然意外,不過有鑒于他那個時代的科學知識有限,仍然可 以原諒;可是到了營養(yǎng)學者著作充斥、素食者好端端地活著的今天,仍有人繼續(xù)同樣的錯誤 ,實在令人難以置信。
直到1988年,一份羅馬天主教會的正式文件,才顯示環(huán)保運動開始對天主教教義發(fā)生了 作用。教宗若望保羅二世(John Paul II,1920——)在題為《社會關(guān)懷》(Solicitudo Rei Socialis)的通論里,呼吁人類的發(fā)展應該包括“對于自然界萬物的尊重”,他接著說:
創(chuàng)造主賦予人類的主宰權(quán),并不是絕對的權(quán)力,我們也不應該妄談“使用 和濫用”的自由,也就是隨意處置事物的自由……就自然世界而論,我們不僅從屬于生物 法則,并且還從屬于道德法則,違犯必遭懲罰。
一位教宗竟然如此明白地拒絕了人類的絕對主宰觀,著實令人看好,不過這是否象征天主教 有關(guān)動物和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的教義有了歷史性的、迫切需要的方向轉(zhuǎn)變,則仍有待觀察。
當然,曾經(jīng)有過許多具有人道心的天主教徒,盡力改善教會有關(guān)動物的立場,并且偶爾取得 成果。一些天主教徒由于關(guān)切人會因為殘忍而逐漸趨向下流,得以坦然譴責人類對其它動物 的最嚴重虐待行為。不過,大多數(shù)天主教徒仍然受制于天主教的基本觀點。阿西西的圣方濟 (Saint Francis of Assisi,1181——1226)的例子,可以充分說明這一點。
天主教通常不鼓勵人去關(guān)懷動物的福祉,圣方濟卻是一個突出的例外。據(jù)說他曾經(jīng)表示,“ 倘若我有機會謁見皇帝,我會懇求他為了神的愛、為了我的愛,頒發(fā)命令禁止任何人捕捉、 囚禁我的姊妹云雀,命令所有養(yǎng)牛和驢子的人在圣誕節(jié)時好好喂它們一餐。”他的憐憫蔚為 傳奇,而他對鳥講道的故事,似乎代表人與鳥的分界并不像其他基督徒的看法那樣嚴格絕對 。
不過如果只顧到圣方濟對云雀和其它動物的態(tài)度,我們對他的觀點會產(chǎn)生錯誤的了解。圣 方 濟稱為姊妹的并不光是有感知的生物;太陽、月亮、風、火都被他視為兄弟姊妹。據(jù)他同時 代的人描寫,“幾乎一切事物都會引起他內(nèi)心和外在的喜悅,接觸萬物或者觀看萬物之時, 他的精神似乎在天上而非在人世。”這種喜悅,擴充到了水流、巖石、花卉和樹木。這樣 的人,其實處在一種宗教性的出神忘我狀態(tài)里,被一種與整體自然合一的感覺深深陶醉。在 許多宗教與密契傳統(tǒng)里,都有人有過這類經(jīng)驗,并且表達過類似的泛愛情感。從這個角度去 了解圣方濟,可以使他的愛與憐憫之廣度更易于理解。也可以讓我們看出,他對一切事物的 愛,何以可以和一套堅持物種歧視正統(tǒng)的神學立場相容共存。圣方濟肯定“萬物均宣稱:‘人哪,神為了你而創(chuàng)造了我!’”他相信,就連太陽都是為著人而照耀的。這些信念其實 屬 于他從不質(zhì)疑的一套宇宙論;不過他對于萬物的強烈愛意,當然不容這類考慮局限牽制。
這種陶醉忘我的泛愛,誠然可以作為憐憫和良善心意的可貴來源,但是因為其中缺乏理性的 反思,卻也可能使它的有益后果大打折扣。如果我們無分軒輊地愛巖石、樹木、云雀和牛, 我們會忘記它們之間的根本差別,最重要的是忽視了它們的感知能力在等級上的差別。結(jié)果 我們會認為,既然人類一定要吃東西才能存活,而既然我們無法不殺生而食用我們所中意的 某物,我們殺死其中何物就無關(guān)緊要了。圣方濟雖然愛鳥和牛,可是卻似乎沒有因此就不再 吃它們,原因可能即在此;到了他為所創(chuàng)設的修會僧人制定行為準則的時候,他也不曾指示 不能吃肉——除了若干齋戒日之外。
到了文藝復興的時代,隨著人文主義興起向中世紀經(jīng)院哲學挑戰(zhàn),中世紀的宇宙觀似乎應該 會被摧毀,連帶也推翻早期有關(guān)人類相對于其它動物之地位的觀念?墒俏乃噺团d的人文主 義畢竟還是人本主義(humanism);這個詞的意思一點扯不上人道主義(humanitarianism), 也就是以人道方式行事的傾向。
文藝復興人文主義的主要特色,在于它堅持人類的價值與尊嚴、堅持人類在宇宙中的中心地 位。文藝復興時期從古希臘人借來再發(fā)揚光大的名言“人為萬物的尺度”,正是這個時代的 主題。一味著重原罪、著重在神的無限權(quán)能對比之下人是何等軟弱無能,實在令人喪氣。文 藝復興時代的人文主義者舍棄了這一套,轉(zhuǎn)而強調(diào)人的獨特地位、人的自由意志、人的潛能 、人的尊嚴;這一切,他們拿來與“次等動物”有其局限的天性對比。跟原始基督教關(guān)于人 之神圣地位的主張一樣,這種想法在某些方面代表著對人的態(tài)度有了可貴的進步,可是動物 比人低下的程度卻一如往昔,沒有因之而有絲毫的改變。
于是,文藝復興的人物撰寫顧影自憐的文章,認為“世上沒有任何事物比人更值得欣賞仰慕 ”,形容人類乃是“自然界的中心、宇宙的中央、世界的連結(jié)點”。 如果說文 藝復興在某方面標志著近代思想的開端,那么就對于動物的態(tài)度而言,更早的思想模式仍然 盤踞未去。
不過,在這個時期,我們也見到了頭一批真正的異議分子。達文西(Leonardo da Vinci,145 2——1519)受朋友取笑,因為他關(guān)切動物的苦痛,不忌變成素食者。新的哥白 尼天文學承認 其它行星存在的可能,其中有些也許有生命存在;布魯諾(Giordano Bruno,1548——1600) 接受了這套學說,竟然大膽斷言“面對無限,人不過是一只螞蟻。”布魯諾拒絕收回他的異 端言論,于1600年遭火刑處死。
蒙田(Michel de Montaigne,1533——1592)心儀的作家是普魯塔克;他對于當代人文主義觀 點的批評,必然會得到這位溫和的羅馬人的贊許:
托大是我們天生原始的疾病……借著這種虛榮的想象,〔人類〕不僅自 比為神,賦予自己神的性質(zhì),還將自己與其他生物區(qū)分隔離開來。
絕非偶然,這位排斥人的自我抬舉的作者,會在他的《論殘忍》一文中首開羅馬時代以來極 少有人能做到的先例,無須仰仗對動物殘忍還會導致對人類的殘忍此一事實,徑自認定對動 物殘忍本身即是錯的。
這種情形下,從西方思想演變的這個階段開始,或許動物的地位注定可以改善了?舊的宇宙 概念、人類居于其中心位置的舊想法在緩慢地崩潰;近代科學而今耳熟能詳?shù)呐d起即將展開 ;再說,動物的地位反正已經(jīng)如此低下,任何改變都只會是改善,豈不是很合理的期待嗎?
可是絕對的最低點還沒有到;浇塘x最終極、最古怪、對動物來說最痛苦的結(jié)果,到了17 世紀上半葉在笛卡兒的哲學里出現(xiàn)。笛卡兒是明確屬于現(xiàn)代的一位思想家。他被公認為現(xiàn) 代哲學之父,也是解析幾何——現(xiàn)代數(shù)學的一個主要源頭——之父;但是他也是基督徒。他 思想的這兩個面混雜在一起,形成了他關(guān)于動物的想法。
受到力學這門振奮人心的新生科學的影響,笛卡兒主張一切由物質(zhì)所構(gòu)成的東西都像一只時 鐘,受力學原理的支配。這種看法有一個明顯的難題,那就是人的性質(zhì)。人的身體由物質(zhì)所 構(gòu)成,是物質(zhì)宇宙的一部分。因此人似乎也必定是機械,其行為由科學的定律所決定。
為了擺脫“人是機器”這個尷尬而且異端的看法,笛卡兒抬出了靈魂這個觀念。笛卡兒說, 宇宙中的東西其實有兩種而非僅一種:物質(zhì)性的東西之外還有精神性的東西。人類有意識, 而意識不可能來自物質(zhì)。笛卡兒認為意識就是不滅的靈魂,由上帝特意創(chuàng)造,在肉體消散 之后仍然存在。他表示,在一切由物質(zhì)構(gòu)成的事物之中,只有人具有靈魂。(天使和其它非 物質(zhì)性的生物僅有意識,沒有別的成份。)
這樣子,基督教主張動物沒有不死靈魂的學說,在笛卡兒的哲學里產(chǎn)生了非比尋常的結(jié)論: 動物連意識也沒有。照他說,動物只是機器、只是自動之物(automata)。疼痛、快意、任何 感覺,它們都感受不到。雖然它們在刀割時會尖嚎、躲避烙鐵時會劇烈扭動,可是笛卡兒說 這并不代表它們在這些狀況里感受到了疼痛。它們和時鐘一樣,受制于同樣的原理,而如果 它們的行動比時鐘復雜,那只是因為時鐘是人制造的機械,可是動物卻是神所制造的機器, 復雜程度自然遠遠超過時鐘。
用這種方法“解決”意識在物質(zhì)世界里位置的問題,在我們看起來、甚至在許多當代人看起 來,都顯得詭異;不過在當時,也有人認為它有重大的優(yōu)點。它為相信死后有生命提供了一 個理由,而笛卡兒認為這“極為重要”,因為“認為動物的靈魂與我們的靈魂具有同樣性質(zhì) ,認為我們對死后所需恐懼的或所可期望的不比飛蠅和螞蟻多”,乃是容易導致不道德行為 的錯誤想法。這個理論還消除了一個古老而困惑的神學難題:為何一位正義的神竟然會容許 動物受苦,雖然它們既未繼承亞當?shù)淖、也無從在來世獲得補償?
此外,笛卡兒還想到了實際的優(yōu)點:
我的意見與其說對動物殘忍,不如說對人類寬厚——至少對那些尚未盲從 畢達哥拉斯迷信的人,因為人類在吃動物或者殺動物的時候,不用再擔心自己是否犯罪了 。
這套理論對于身為科學家的笛卡兒來說,還有另外一個有利的結(jié)果。動物活體實驗的做法, 正是在當時開始在歐洲流行。由于麻醉術(shù)在那時尚未出現(xiàn),這些實驗必定使動物表現(xiàn)出—— 在我們大多數(shù)人看來——身受極端痛苦的跡象。實驗者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感到任何遲疑不安 ,笛卡兒的理論可以幫助他們堅硬心腸。笛卡兒本人曾經(jīng)解剖活體動物,增加他的組織學知 識,當代許多主要的生理學家也宣稱自己是笛卡兒主義者、機械論者。下面引錄一段目擊者 的記載,敘述17世紀末簡森派(Jansenist)的王家門(Port-Royal)修院里實驗者的做法, 充分說明了笛卡兒的理論之有用:
他們毫不在意地毆打狗,那些認為狗會感到疼痛而生憐憫心的人,則遭到 他們的取笑。他們說這些動物其實是時鐘;說它們被打的時候發(fā)出來的叫嚎,只是一條小彈 簧被碰觸到之后發(fā)出來的聲音,狗的身體可沒任何感覺。他們把動物的四足釘在木板上,對 它們活體解剖,觀察血液的流動,展開興致勃勃的討論。
從這種地步開始,動物的地位豈還有可能變得更糟更壞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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