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傳第二十六
陳修(滕毅 趙好德 翟善 李仁 吳琳) 楊思義(滕德懋 范敏 費震張琬) 周禎(劉惟謙 周湞 端復(fù)初 李質(zhì) 黎光 劉敏) 楊靖(凌漢 嚴德珉 單安仁 硃守仁 薛祥秦逵 趙翥 趙俊 唐鐸沈溍 開濟
陳修,字伯昂,上饒人。從太祖平浙東,授理官。援引律令,悉本寬厚,盡改元季弊政。擢兵部郎中,遷濟南知府。時亂后,比戶彫殘,且多衛(wèi)將練兵屯田其間。修撫治有方,兵民相安,流亡復(fù)業(yè)。帝嘉之。
洪武四年拜吏部尚書。六部之設(shè),始自洪武元年。鎮(zhèn)江滕毅首長吏部,佐省臺裁定銓除考課諸法略具。至是修與侍郎李仁詳考舊典,參以時宜,按地沖僻,為設(shè)官煩簡。凡庶司黜陟及課功核實之法,皆精心籌畫,銓法秩然。未幾,卒官。其后部制屢創(chuàng)。令入覲官各舉所知,定內(nèi)外封贈廕敘之典,自浮山李信始。天下朝正官各造事跡文冊,圖畫土地人民以進,及撥用吏員法,自昆山余熂始。仿《唐六典》,自五府、六部、都察院以下諸司設(shè)官分職,編集為書曰《諸司職掌》;定吏役考滿,給由法以為司、衛(wèi)、府、縣首領(lǐng);選監(jiān)生能文章者兼除州縣官及學正、教諭,自泰興翟善始。三年一朝,考核等第,自沂水杜澤始。此洪武時銓政大略也。
六部初屬中書省,權(quán)輕,多仰承丞相意指。毅、修及詹同、吳琳、趙好德輩,居吏部稱賢,然亦無大建豎。至十三年,中書省革,部權(quán)乃專,而銓衡為尤要。顧帝用法嚴,熂以排宋訥誅,善貶,澤拜尚書。未數(shù)月罷。惟信歷侍郎,拜尚書,幾二載,卒于官云。
滕毅,字仲弘。太祖征吳,以儒士見,留徐達幕下。尋除起居注。命與楊訓文集古無道之君若桀、紂、秦始皇、隋煬帝行事以進。曰:“吾欲觀喪亂之由,以為炯戒耳。”吳元年出為湖廣按察使。尋召還,擢居吏部一月,改江西行省參政,卒。
趙好德,字秉彝,汝陽人。由安慶知府入為戶部侍郎。進尚書,改吏部。帝嘉其典銓平,嘗召與四輔官入內(nèi)殿。坐論治道,命畫史圖像禁中。終陜西參政。子毅,永樂中,官至工部侍郎。
翟善,字敬夫,以貢舉歷官吏部文選司主事。二十六年,尚書詹徽、侍郎傅友文誅,命善署部事,再遷至尚書。明于經(jīng)術(shù),奏對合帝意。帝曰:“善雖年少,氣宇恢廓,他人莫及也。”欲為營第于鄉(xiāng),善辭。又欲除其家戍籍,善曰:“戍卒宜增,豈可以臣破例!钡垡嬉詾橘t。二十八年坐事,降宣化知縣以終。
李仁,唐縣人。初仕陳友諒。王師克武昌,來歸。以常遇春薦,代陶安知黃州府。歷官侍郎,進尚書。坐事謫青州,政最。擢戶部侍郎,致仕。
吳琳,黃崗人。太祖下武昌,以詹同薦,召為國子助教。經(jīng)術(shù)逾于同。吳元年除浙江按察司僉事,復(fù)入為起居注。命赍幣帛求書于四方。洪武六年,自兵部尚書改吏部,嘗與同迭主部事。逾年,乞歸。帝嘗遣使察之。使者潛至旁舍,一農(nóng)人坐小杌,起拔稻苗布田,貌甚端謹。使者前曰:“此有吳尚書者,在否?”農(nóng)人斂手,對曰:“琳是也!笔拐咭誀盥劇5蹫榧螄@。
楊思義,不詳其籍里。太祖稱吳王,授起居注。初,錢谷隸中書省。吳元年始設(shè)司農(nóng)卿,以思義為之。明年設(shè)六部,改為戶部尚書。大亂之后,人多廢業(yè)。思義請令民間皆植桑麻,四年始征其稅。不種桑者輸絹,不種麻者輸布,如《周官》里布法。詔可。帝念水旱不時,緩急無所恃,命思義令天下立預(yù)備倉,以防水旱。思義首邦計,以農(nóng)桑積貯為急。凡所興設(shè),雖本帝意,而經(jīng)畫詳密,時稱其能。調(diào)陜西行省參政,卒于官。
終洪武朝,為戶部尚書者四十余人,皆不久于職,績用罕著。惟茹太素、楊靖、滕德懋、范敏、費震之屬,差有聲。太素、靖自有傳。
德懋,字思勉,吳人。由中書省掾歷外任。洪武三年,召拜兵部尚書,尋改戶部。為人有才辨,器量弘偉。長于奏疏,一時招徠詔諭之文,多出其手。以事免官,卒。
范敏,閿鄉(xiāng)人。洪武八年舉秀才,擢戶部郎中。十三年授試尚書。薦耆儒王本等,皆拜四輔官。帝以徭役不均,命編造黃冊。敏議:百一十戶為里,丁多者十人為里長,鳩一里之事以供歲役。十年一周。余百戶為十甲。后遂仍其制不廢。明年以不職罷。
費震,鄱陽人。洪武初,以賢良征,為吉水知州,寬惠得民,擢知漢中。歲兇盜起,發(fā)倉粟十余萬斛貸民,俾秋成還倉。盜聞,皆來歸。令占宅自為保伍,得數(shù)千家。帝聞而嘉之。后坐事被逮,以有善政,特釋為寶鈔提舉。十一年,帝謂吏部曰:“資格為常流設(shè)耳,有才能者當不次用之!背呔攀迦。而拜震戶部侍郎,尋進尚書。奉命定丞相、御史大夫以下負祿之制。出為湖廣布政使,以老致仕。
洪武初,有張琬者,鄱陽人。以貢士試高等,授給事中,改戶部主事。一日,帝問天下財賦、戶口之數(shù)。口對無遺。帝悅,立擢左侍郎。謹身殿災(zāi),上言時政。歲饑,請蠲民租百萬余石。俱見嘉納。琬才敏,有心計,年二十七,卒于官。時人惜之。
周禎,字文典,江寧人。元末流寓湖南。太祖平武昌,用為江西行省僉事,歷大理卿。太祖以唐、宋皆有成律斷獄,惟元以一時行事為條格,胥吏易為奸,詔禎與李善長、劉基、陶安、滕毅等定律令。少卿劉惟謙、丞周湞與焉。書成,太祖稱善。
洪武元年設(shè)刑部,以禎為尚書。尋改治書侍御史。明年出為廣東行省參政。時省治初開,正官多缺,吏治鮮勸懲。香山丞沖敬有治行,以勞卒官。禎為文祭之,聞?wù)吒袆。一時郡邑良吏雷州同知余騏孫、惠州知府萬迪、乳源知縣張安仁、清流知縣李鐸、揭陽縣丞許德、廉州知府脫因、歸善知縣木寅,禎皆列其政績以聞。寅,土司。脫因,蒙古人也。于是屬吏益勸。三年九月召為御史中丞。尋引疾致仕。帝初即位,懲元寬縱,用法太嚴,奉行者重足立。律令既具,吏士始知循守。其后數(shù)有厘正,皆以禎書為權(quán)輿云。
劉惟謙,不詳何許人。吳元年以才學舉。洪武初,歷官刑部尚書。六年命詳定新律,刪繁損舊,輕重得宜。帝親加裁定頒行焉。后坐事免。
周湞,字伯寧,鄱陽人。江西十才子之一也,官亦至刑部尚書。
終洪武世,為刑部者亦幾四十人,楊靖最著,而端復(fù)初、李質(zhì)、黎光、劉敏亦有名。
復(fù)初,字以善,溧水人。子貢裔也,從省文,稱端氏。元末為小吏。常遇春鎮(zhèn)金華,召致幕下。未幾,辭去。太祖知其名,召為徽州府經(jīng)歷。令民自實田,BZ為圖籍,積弊盡刷。稍遷至磨勘司令。時官署新立,案牘填委,復(fù)初鉤稽無遺。帝嘗廷譽之。性嚴峭,人不敢干以私。僚屬多貪敗,復(fù)初獨以清白免。洪武四年,超拜刑部尚書,用法平。杭州飛糧事覺,逮系百余人。詔復(fù)初往治,誠偽立辨,知府以下皆服罪。明年出為湖廣參政。令民來歸者,復(fù)其賦一年。流亡畢集。以治辦聞。坐事召還,卒。子孝文,翰林待詔;孝思,翰林侍書。先后使朝鮮,并著清節(jié),朝鮮人為立“雙清館”云。
李質(zhì),字文彬,德慶人。有材略。元末居何真麾下,嘗募兵平德慶亂民,旁郡多賴其保障。名士客嶺南者,茶陵劉三吾、江右伯顏子中、羊城孫蕡、建安張智等,皆禮之。洪武元年,從真降,授中書斷事。明年改都督府斷事,強力執(zhí)法。五年擢刑部侍郎,進尚書,治獄平恕。遣振饑山東,御制詩餞之。尋出為浙江行省參政。居三年,惠績著聞。帝念質(zhì)老,召還。嘗入見便殿,訪時政。質(zhì)直言無隱。拜靖江王右相。王罪廢,質(zhì)竟坐死。
黎光,東莞人。以鄉(xiāng)薦拜御史,巡蘇州,請振水災(zāi),全活甚眾。巡鳳陽,上封事悉切時弊,帝嘉之。洪武九年,擢刑部侍郎,執(zhí)法不阿,為御史大夫陳寧所忌,坐事死貶所。
劉敏,肅寧人。舉孝廉,為中書省吏。嘗暮市蘆龍江,旦載于家,俾妻織蓆,鬻以奉母。而后,入治事。性廉介,或遺之瓷瓦器,亦不受。為楚相府錄事,中書以沒官女婦給文臣家,眾勸其請給以事母。敏固辭曰:“事母,子婦事,何預(yù)他人。”及省臣敗,吏多坐誅,敏獨無所預(yù)。帝賢之,擢工部侍郎,改刑部。出為徽州府同知,有惠政,卒于官。
楊靖,字仲寧,山陽人。洪武十八年進士,選吏科庶吉士。明年擢戶部侍郎。時任諸司者,率進士及太學生,然時有不法者。帝制《大誥》,舉通政使蔡瑄、左通政茹瑺、工部侍郎秦逵及靖以諷厲之曰:“此亦進士太學生也,能率職以稱朕心!逼湟姺Q如此。
二十二年進尚書。明年五月詔在京官三年皆遷調(diào),著為令。乃以刑部尚書趙勉與靖換官。諭曰:“愚民犯法,如啖飲食。設(shè)法防之,犯者益眾。推恕行仁,或能感化。自今惟犯十惡并殺人者死,余罪皆令輸粟北邊!庇衷:“在京獄囚,卿等覆奏,朕親審決,猶恐有失。在外各官所擬,豈能盡當?卿等當詳讞,然后遣官審決。”靖承旨研辨,多所平反。帝嘉納之。嘗鞫一武弁,門卒撿其身,得大珠,屬僚驚異。靖徐曰:“偽也,安有珠大如此者乎!彼橹。帝聞,嘆曰:“靖此舉,有四善焉。不獻朕求悅,一善也;不窮追投獻,二善也;不獎門卒,杜小人僥幸,三善也;千金之珠卒然而至,略不動心,有過人之智,應(yīng)變之才,四善也!
二十六年,兼太子賓客,并給二祿。已,坐事免。會征龍州趙宗壽,詔靖諭安南輸粟餉師。以白衣往。安南相黎一元以陸運險艱,欲不奉詔。靖宣示反覆開諭,且許以水運。一元乃輸粟二萬,至沲海江別造浮橋以達龍州。帝大悅,拜靖左都御史。靖公忠有智略,善理繁劇,治獄明察而不事深文。寵遇最厚,同列無與比。三十年七月,坐為鄉(xiāng)人代改訴冤狀草,為御史所劾。帝怒,遂賜死。時年三十八。
時有凌漢,字斗南,原武人。以秀才舉,獻《烏鵲論》。授官,歷任御史。巡按陜西,疏所部疾困數(shù)事。帝善之,召其子賜衣鈔。漢鞫獄平允。及還京,有德漢者,邀置酒,欲厚贈以金。漢曰:“酒可飲,金不可受也!钡勐勚螄@,擢右都御史。時詹徽為左,論議不合,每面折徽,徽銜之。左遷刑部侍郎,改禮部。后為徽所劾,降左僉都御史。帝憫其衰,令歸田里。漢以徽在,有后憂,不敢去。歲余徽誅,復(fù)擢右僉都御史。尋致仕歸。漢出言不檢,居官屢躓。然以廉直見知于帝,故終得保全。
又吳人嚴德珉,由御史擢左僉都御史,以疾求歸。帝怒,黥其面,謫戍南丹。遇赦放還。布衣徒步,自齒齊民。宣德中猶存。嘗以事為御史所逮,德珉跪堂下,自言曾在臺勾當公事,曉三尺法。御史問何官。答言:“洪武中臺長,所謂嚴德珉是也!庇反篌@,揖起之。次日往謁,則擔囊徙矣。有教授與飲,見其面黥,戴敝冠,問:“老人犯何法?”珉述前事,因言“先時國法甚嚴,仕者不保首領(lǐng),此敝冠不易戴也。”乃北面拱手,稱“圣恩,圣恩”云。
單安仁,字德夫,濠人。少為府吏。元末江淮兵亂,安仁集義兵保鄉(xiāng)里,授樞密判官。從鎮(zhèn)南王孛羅普化守揚州。時群雄四起,安仁嘆曰:“此輩皆為人驅(qū)除耳。王者之興,當自有別。”鎮(zhèn)南王為長槍軍所逐,安仁無所屬,聞太祖定集慶,乃曰:“此誠是已。”率眾歸附。太祖悅,即命將其軍守鎮(zhèn)江。嚴飭軍伍,敵不敢犯。移守常州。其子叛,降張士誠,太祖知安仁忠謹,弗疑也。久之,遷浙江副使。悍帥橫斂民,名曰“寨糧”,安仁置于法。進按察使,征為中書左司郎中,佐李善長裁斷。調(diào)瑞州守御千戶,入為將作卿。
洪武元年擢工部尚書,仍領(lǐng)將作事。安仁精敏多智計,諸所營造,大小中程,甚稱帝意。逾年改兵部尚書。請老歸,賜田三千畝,牛七十角,歲給尚書半俸。六年起山東參政。懇辭,許之。家居,嘗奏請浚儀真南壩至樸樹灣,以便官民輸挽;疏轉(zhuǎn)運河江都深港以防淤淺;移瓜州倉CC置揚子橋西,免大江風潮之患。帝善其言,再授兵部尚書,致仕。初,尚書階正三品。十三年,中書省罷,始進為正二。而安仁致仕在前。帝念安仁勛舊,二十年特授資善大夫。其年十二月卒,年八十五。
徐州硃守仁者,字元夫。元末亦以保障功官樞密同知,守舒城。明兵下廬州,以城來歸。歷官工部侍郎。洪武四年進尚書,奉命察山東官吏,稱旨。尋改北平行省參政,以饋餉不繼,謫蒼梧知縣。初,守仁知袁州,撫安創(chuàng)殘,民甚德之。至是連知容州、高唐州,皆有善政。十年進四川布政使,治尚簡嚴。以年老致仕。坐事罰輸作,特宥之。十五年,云南平,改威楚、開南等路宣撫司為楚雄府,遂命守仁知府事。招集流移,均徭役,建學校,境內(nèi)大治。二十八年上計入朝,郡人垂涕送之。拜太仆卿。首請立牧馬草場于江北滁州諸處。所轄十四監(jiān)九十八群。馬大蕃息。馬政之修,自守仁始。久之,致仕。永樂初,入朝,遇疾卒。
薛祥,字彥祥,無為人。從俞通海來歸。渡江,為水寨管軍鎮(zhèn)撫。數(shù)從征有功。洪武元年轉(zhuǎn)漕河南,夜半抵蔡河。賊驟至,祥不為動,好語諭散之。帝聞大喜。以方用兵,供億艱,授京畿都漕運使,分司淮安。浚河筑堤,自揚達濟數(shù)百里,徭役均平,民無怨言。有勞者立奏,授以官。元都下,官民南遷,道經(jīng)淮安,祥多方存恤。山陽、海州民亂,駙馬都尉黃琛捕治,詿誤甚眾。祥會鞫,無驗者悉原之。治淮八年,民相勸為善。及考滿還京,皆焚香,祝其再來,或肖像祀之。
八年授工部尚書。時造鳳陽宮殿。帝坐殿中,若有人持兵斗殿脊者。太師李善長奏諸工匠用厭鎮(zhèn)法,帝將盡殺之。祥為分別交替不在工者,并鐵石匠皆不預(yù),活者千數(shù)。營謹身殿,有司列中匠為上匠,帝怒其罔,命棄市。祥在側(cè),爭曰:“奏對不實,竟殺人,恐非法!钡弥加酶。祥復(fù)徐奏曰:“腐,廢人矣,莫若杖而使工!钡劭芍C髂旮奶煜滦惺槌行颊。以北平重地,特授祥,三年治行稱第一。為胡惟庸所惡,坐營建擾民,謫知嘉興府。惟庸誅,復(fù)召為工部尚書。帝曰:“讒臣害汝,何不言?”對曰:“臣不知也!泵髂,坐累杖死,天下哀之。子四人,謫瓊州,遂為瓊山人。
孫遠,正統(tǒng)七年進士。景泰時,官戶部郎中。天順元年,擢本部右侍郎,改工部。奉詔塞開封決河。還,仍改戶部。成化初,督兩廣軍餉,位至南京兵部尚書,以忤汪直免官。
其繼祥為工部尚書有名者,有秦逵等。
逵,字文用,宣城人。洪武十八年進士。歷事都察院。奉檄清理囚徒,寬嚴得宜。帝嘉其能,擢工部侍郎。時營繕事繁,部中缺尚書,凡興作事皆逵領(lǐng)之。初,議籍四方工匠,驗其丁力,定三年為班,更番赴京,三月交代,名曰“輸班匠”。未及行,至是逵議量地遠近為班次,置籍,為勘合付之,至期赍至部,免其家徭役,著為令。帝念逵勤勚,詔有司復(fù)其家。二十二年進尚書。明年改兵部。未幾,復(fù)改工部。帝以學校為國儲材,而士子巾服無異胥吏,宜更易之。命逵制式以進。凡三易,其制始定。賜監(jiān)生藍衫、絳各一,以為天下先。明代士子衣冠,蓋創(chuàng)自逵云。
有趙翥者,永寧人。有志節(jié),以學行聞。由訓導舉賢良,擢贊善大夫,拜工部尚書。奏定天下歲造軍器之數(shù),及議定籓王宮城制度。
趙俊者,不知何許人。自工部侍郎進尚書。帝以國子監(jiān)所藏書板,歲久殘剝,命諸儒考補,工部督匠修治?》钤t監(jiān)理,古籍始備。洪武十二年,翥改署刑部。尋致仕去?,十七年免。而逵于二十五年九月坐事自殺。
唐鐸,字振之,虹人。太祖初起兵,即侍左右。守濠州,從定江州,授西安縣丞。召為中書省管勾。洪武元年,湯和克延平,以鐸知府事,拊輯新附,士民安之。居三年,入為殿中侍御史,復(fù)出知紹興府。六年十二月,召拜刑部尚書。明年改太常卿。丁母憂,特給半俸。十四年,服闋,起兵部尚書。
明年,初置諫院,以為諫議大夫。帝嘗與侍臣論歷代興廢,曰:“使朕子孫如成、康,輔弼如周、召,則可祈天永命!辫I因進曰:“豫教元良,選左右為輔導,宗社萬年福也!钡塾种^鐸曰:“人有公私,故言有邪正。正言務(wù)規(guī)諫,邪言務(wù)謗諛。”鐸曰:“謗近忠,諛近愛。不為所眩,則讒佞自遠!蔽磶,左遷監(jiān)察御史。請選賢能京官遍歷郡縣,訪求賢才,體察官吏。選歷練老成、望隆名重者,居布政、按察之職。帝從之。既復(fù)擢為右副都御史,歷刑、兵二部尚書。二十二年,置詹事院,命吏部曰:“輔導太子,必擇端重之士。三代保傅,禮甚尊嚴。兵部尚書鐸,謹厚有德量,以為詹事。食尚書俸如故。”以鐸嘗請豫教故也。其年,致仕。
二十六年,起太子賓客,進太子少保。二十八年,龍州土官趙宗壽以奏鄭國公常茂死事不實,被召,又不至。帝怒,命楊文統(tǒng)大軍往討。而命鐸招諭。鐸至,廉得茂實病死,宗壽亦伏罪來朝。乃詔文移兵征奉議諸州叛蠻,即以鐸參議軍事。逾月,諸蠻平。鐸相度形勢,請設(shè)奉議衛(wèi)及向武、河池、懷集、武仙、賀縣諸處守御千戶所,鎮(zhèn)以官軍。皆報可。
鐸為人長者,性慎密,不妄取予。帝以故舊遇之,嘗曰:“鐸自友及臣至今三十余年,其與人交不至變色,絕亦不出惡聲!庇衷:“都御史詹徽剛斷嫉惡,胥吏不得肆其貪,謗訕滿朝。唐鐸重厚,又謂懦而無為。人心不古,有若是耶!”后徽卒坐罪誅死,而鐸恩遇不替。三十年七月,卒于京師,年六十九。賻贈甚厚,命有司護其喪歸葬。
沈溍,字尚賢,錢塘人。與鐸同官兵部,以明敏稱。帝嘗以勛臣子弟多骫法,撰《大誥》二十二篇,諭天下武臣,皆令誦習,使知儆惕。已,又以諭戒八條,頒示將士。時溍以試兵部侍郎掌部事,一切訓飭事宜,皆承旨行之。尋進尚書。廣西都司建譙樓、青州衛(wèi)造軍器,皆擅科民財。溍請凡都司衛(wèi)所營作,必都督府奏準。官給物料,毋擅役民。違者治罪。仍禁武臣預(yù)民事。時干戈甫息,武臣暴橫,數(shù)捍文法,至是始戢,溍力也。帝嘗諭致治之要在進賢、退不肖。溍因言:“君子常少,小人常多,在上風厲之耳,賢者舉而不仁者遠矣!钡凵破溲。二十三年,以溍與工部尚書秦逵換官,賜誥獎諭。尋復(fù)舊任,后以事免。
明初,衛(wèi)所世籍及軍卒勾補之法,皆溍所定。然名目瑣細,簿籍煩多,吏易為奸。終明之世頗為民患,而軍衛(wèi)亦日益耗減。語詳《兵志》。潮州生陳質(zhì),父在戍籍。父沒,質(zhì)被勾補,請歸卒業(yè)。帝命除其籍。溍以缺軍伍,持不可。帝曰:“國家得一卒易,得一士難。”遂除之。然此皆特恩云。
開濟,字來學,洛陽人。元末為察罕帖木兒掌書記。洪武初,以明經(jīng)舉。授河南府訓導,入為國子助教。以疾罷歸。十五年七月,御史大夫安然薦濟有吏治才,召試刑部尚書,逾年實授。
濟以綜核為己任,請?zhí)煜轮T司設(shè)文簿,日書所行事,課得失。又各部勘合文移,立程限,定功罪。又言,軍民以細故犯罪者,宜即決遣。數(shù)月間,滯牘一清。帝大以為能。會都御史趙仁言,曩者以“賢良方正”、“孝弟力田”諸科所取士列置郡縣,多不舉職。宜核其去留。濟條議,以“經(jīng)明行修”為一科、“工習文詞”為一科、“通曉書義”為一科、“人品俊秀”為一科、“練達治理”為一科、“言有條理”為一科。六科備者為“上”;三科以上為“中”;不及三科者為“下”。從之。
濟敏慧有才辯。凡國家經(jīng)制、田賦、獄訟、工役、河渠事,眾莫能裁定,濟一算畫,即有條理品式,可為世守。以故帝甚信任,數(shù)備顧問,兼預(yù)他部事。人以是忌之,謗議滋起。然濟亦深刻,好以法中傷人。嘗奉命定詐偽律。濟議法巧密。帝曰::“張密網(wǎng)以羅民,可乎?”又設(shè)籍曰“寅戌之書”,以程僚屬出入。帝切責曰:“古人以卯酉為常。今使趨事者朝寅暮戌。奉父母,會妻子,幾何時耶!”又為榜戒其僚屬,請揭文華殿。帝曰:“告誡僚屬之言,欲張殿廷,豈人臣禮?”濟慚謝。
尋令郎中仇衍脫囚死,為獄官所發(fā)。濟與侍郎王希哲、主事王叔徵執(zhí)獄官,斃之。其年十二月,御史陶垕仲等發(fā)其事,且言:“濟奏事時,置奏答刂懷中,或隱而不言,覘伺上意,務(wù)為兩端,奸狡莫測。役甥女為婢。妹早寡,逐其姑而略其家財!钡叟,下濟獄,并希哲、衍等皆棄市。
贊曰:六部之制仿于《周官》,所以佐王理邦國,熙庶績,任至重也。明興,建官分職,立法秩然。又三途用人,求賢彌廣。若陳修、滕毅之典銓法,楊思義、范敏之治賦役,周禎之定律令,單安仁之領(lǐng)將作,以至沈溍、開濟輩之所經(jīng)畫,皆委曲詳備,細大不遺?计湟(guī)模,固一代政治之權(quán)輿者歟。
- 七 亂宮闈太子淫母妃 宴仲秋康熙祭上蒼
- 六十二回 蘇舜卿含冤歸太虛 劉墨林暴怒斥禽獸
- 齊宿瘤女
- 景公病水夢與日斗晏子教占夢者以對第六
- 伯夷列傳第一
- 卷一百三十六
- 魯季敬姜
- 卷一百八十三
- 一百二十九回 戀舊情雍正幸引娣 慰小妾允祉違圣旨
- 魏芒慈母
- 卷二百一十三
- 列傳第八十九
- 第十七章 聰敏
- 十三 張五哥君前訴冤情 十三爺府邸賞親兵
- 隋書卷三十九 列傳第四
- 列傳第二百二十五宦者一
- 卷二十八
- 三十四 入地牢明珠受酷刑 抗權(quán)貴劉華報君恩
- 第六章 潞河驛奸宄逞淫戲 瞞真情巧舌釋新憾
- 列傳第一百七十七
- 六十一回 稱名士偏遇大方家 探情人又見死對頭
- 景公逐得斬竹者囚之晏子諫第三
- 列傳第二百二十四外戚下
- 列傳第六宗室四
- 卷一百四十五
- 第三十一章 貴婦人慈心憫沉淪 帝乾隆雷雨理國政
- 列傳第二十 范泰王淮之王韶之荀伯子
- 景公問明王之教民何若晏子對以先行義第十八
- 列傳第一百七
- 列傳第二十
- 六十三回 鬧王府文士敢撒野 演陣法將軍忘形骸
- 卷七十
- 列傳第八
- 三十四 入地牢明珠受酷刑 抗權(quán)貴劉華報君恩
- 卷八
- 列傳第六十一
- 楚成鄭瞀
- 卷二十七 南中王門學案三
- 列傳第八十
- 第001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