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傳第二十八
魏觀 陶垕仲(王佑) 劉仕貆(王溥 徐均) 王宗顯(王興宗 呂文燧王興福 蘇恭讓 趙庭蘭) 王觀(楊卓 羅性) 道同(歐陽銘) 盧熙兄熊 王士弘 倪孟賢 郎敏 青文勝
魏觀,字?巳山,蒲圻人。元季隱居蒲山。太祖下武昌,聘授國子助教,再遷浙江按察司僉事。吳元年,遷兩淮都轉運使。入為起居注。奉命偕吳琳以幣帛求遺賢于四方。洪武元年,建大本堂,命侍太子說書及授諸王經。未幾,又命偕文原吉、詹同、吳輔、趙壽等分行天下,訪求遺才,所舉多擢用。三年,轉太常卿,考訂諸祀典。稱旨,改侍讀學士,尋遷祭酒。明年坐考祀孔子禮不以時奏,謫知龍南縣,旋召為禮部主事。五年,廷臣薦觀才,出知蘇州府。前守陳寧苛刻,人呼“陳烙鐵”。觀盡改寧所為,以明教化、正風俗為治。建黌舍。聘周南老、王行、徐用誠,與教授貢潁之定學儀;王彝、高啟、張羽訂經史;耆民周壽誼、楊茂、林文友行鄉(xiāng)飲酒禮。政化大行,課績?yōu)樘煜伦睢C髂赀拇ㄐ惺⒅。未?以部民乞留,命還任。
初,張士誠以蘇州舊治為宮,遷府治于都水行司。觀以其地湫隘,還治舊基。又浚錦帆涇,興水利;蜃P觀興既滅之基。帝使御史張度廉其事,遂被誅。帝亦尋悔,命歸葬。
陶垕仲,名鑄,以字行,鄞人。洪武十六年,以國子生擢監(jiān)察御史。糾彈不避權貴。劾刑部尚書開濟至死,直聲動天下。未幾,擢福建按察使。誅贓吏數(shù)十人,興學勸士,撫恤軍民。帝下詔褒異。布政使薛大方貪暴,垕仲劾奏之。大方辭相連,并逮至京。訊實,坐大方罪,詔垕仲還官。垕仲言:“臣父昔為方氏部曲,以故官例徙鳳陽。臣幼弱,依兄撫養(yǎng),至于有成。今兄亦為鳳陽軍吏。臣叨圣恩,備位司憲。欲推祿養(yǎng)報生育恩,使父母兄弟得復聚處,實戴圣天子孝治天下至意!钡厶卦S迎養(yǎng),去徙籍。垕仲清介自持,祿入悉以贍賓客。未幾,卒官。
時廣西僉事王佑,泰和人。按察使尋適嘗咨以政體。佑曰:“蠻方之人瀆倫傷化,不及此時明禮法、示勸懲,后難治”適從之,廣西稱治。蜀平,徙佑知重慶州。招徠撫輯,甚得民和。坐事免官,卒。
劉仕貆,字伯貞,安福人。父闬,元末隱居不仕。仕貆少受父學。紅巾賊亂,掠其鄉(xiāng),母張氏率群婦女沉茨潭死。賊械仕貆,久之得釋。洪武初,以供役為安福丞張禧所辱,仕貆憤,益力學。十五年應“賢良”舉,對策稱旨,授廣東按察司僉事,分司瓊州。瓊俗善蠱。上官至,輒致所產珍貨為贄。受則喜,不受則懼按治,蠱殺之。仕瓊者多為所污。仕貆廉且惠,輕徭理枉,大得民和。雖卻其贄,夷人不忍害也。辱仕貆者張禧,適調丞瓊山,以屬吏謁,大慚怖。仁貆待之與他吏等。未幾,朝議省僉事官,例降東莞河泊使。渡河遇風,歿于水。同僚張仕祥葬之鴉磯。
后有王溥者,桂林人。洪武末為廣東參政,亦以廉名。其弟自家來省,屬吏與同舟,贈以布袍。溥命還之,曰:“一衣雖微,不可不慎,此污行辱身之漸也!奔Z運由海道多漂沒,溥至庾嶺,相度形勢,命有司鑿石填塹,修治橋梁,易以車運。民甚便之。居官數(shù)年,笥無重衣,庖無兼饌。以誣逮下詔獄,僚屬饋贐皆不受,曰:“吾豈以患難易其心哉!”事白得歸,卒。
時有徐均者,陽春主簿也。地僻,土豪得盤踞為奸。邑長至,輒餌以厚賂。從而把持之。均至,吏白:“應往視莫大老!蹦罄险,洞主也。均曰:“此非王民邪?不來且誅!”出雙劍示之。大老恐,入謁。均廉得其不法事,系之獄。詰朝,以兩瓜及安石榴數(shù)枚為饋,皆黃金美珠也。均不視,械送府。府官受賕縱之歸,復致前饋。均怒,欲捕治之,而府檄調均攝陽江,陽江大治。以憂去官。
王宗顯,和州人,僑居嚴州。胡大?藝,禮致幕中。太祖征婺州,大海以宗顯見。太祖曰:“我鄉(xiāng)里也!泵伶囊棓。宗顯潛得城中虛實及諸將短長,還白太祖。太祖喜曰:“我得婺,以爾為知府!奔榷獦忻芡瑑L寧安慶與守將帖木烈思貳,遣都事縋城請降,開東門納兵,與宗顯所刺事合。改婺州為寧越府,以宗顯知府事。宗顯故儒者,博涉經史。開郡學,聘葉儀、宋濂為《五經》師;戴良為學正;吳沉、徐源等為訓導。自兵興,學校久廢,至是始聞弦誦聲。未幾,卒官。
太祖之下婺也,又以王興宗為金華知縣。興宗,故隸人也,李善長、李文忠皆以為不可。太祖曰:“興宗從我久,勤廉能斷,儒生法吏莫先也!本尤,果以治行聞。遷判南昌,改知嵩州。時方籍民為軍,興宗奏曰:“元末聚民為兵,散則仍為民。今軍民分矣,若籍為軍,則無民,何所征賦?”帝曰:“善!边w懷慶知府。上計至京,帝以事詰諸郡守,至興宗,獨曰:“是守公勤不貪,不須問!痹龠w蘇州,擢河南布政使。陛辭,帝曰:“久不見爾,老矣,我須亦白!毖缍仓,益勤其職。后坐累得白,卒于官。
同時有呂文燧,字用明,永康人。元末盜起,文燧散家財,募壯士得三千人,與盜連戰(zhàn),破走之。三授以官,皆不受。太祖定婺,置永康翼,以文燧為左副元帥兼知縣事。尋召為營田司經歷,擢知廬州府。浙西平,徙知嘉興。松江民作亂,寇嘉興,文燧柵內署,帥壯士拒守。李文忠援至,賊就擒,諸將因欲屠城。文燧曰:“作亂者賊也,民何罪?”力止之。滿三載,入朝。奉詔持節(jié)諭阇婆國,次興化,疾卒。明年,嘉興佐貳以下坐鹽法死者數(shù)十人,有司以文燧嘗署名公牘,請籍其家。帝曰:“文燧誠信,必不為奸利,且沒于使事,可念也,勿籍!
一時郡守以治行稱者,又有王興福、蘇恭讓二人。
興福,隨人。初守徵州,有善政,遷杭州。杭初附,人心未安。興福善撫輯,民甚德之。秩滿當遷,郡人遮道攀留。興福諭遣之曰:“非余能惠父老,父老善守法耳!碧婕沃,擢吏部尚書。坐事左遷西安知府,卒官。
恭讓,玉田人。舉“聰明正直”。任漢陽知府,為治嚴明而不苛。有重役,輒詣上官反復陳說,多得減省。
而知漢陽縣者趙庭蘭,徐人。亦能愛民任事。朝廷嘗遣使征陳氏散卒,他縣多以民丁應,庭蘭獨言縣無有。漢陽人言郡守則稱“恭讓”,言縣令則稱“庭蘭”云。
王觀,字尚賓,祥符人。性耿介,儀度英偉,善談論。由鄉(xiāng)薦入太學,擢知蘇州府。公廉有威。黠吏錢英屢陷長官,觀捶殺之。事聞,太祖遣行人赍敕褒之,勞以御酒。歲大{山昆},民多逋賦,部使者督甚急。觀置酒,延諸富人,勸貸貧民償,辭指誠懇,富人皆感動,逋賦以完。朝廷嘉其能,榜以勵天下。守蘇者前有季亨、魏觀,后有姚善、況鐘,皆賢,稱“姑蘇五太守”,并祀學宮。
楊卓,字自立,泰和人。洪武四年進士,授吏部主事。逾年,遷廣東行省員外郎。田家婦獨行山中,遇伐木卒,欲亂之。婦不從,被殺。官拷同役卒二十人,皆引服。卓曰::“卒人眾,必善惡異也,可盡抵罪乎?”列二十人庭下,熟視久之,指兩卒曰:“殺人者,汝也!”兩卒大驚,服罪。坐事謫田鳳陽,復起為杭州通判。有兄弟爭田者,累歲不決,卓至,垂涕開諭,遂罷爭。卓精吏事,吏不能欺。而治平恕,民悅服焉。病免,卒。
卓同邑羅性,字子理。洪武初舉于鄉(xiāng),授德安同知。有大盜久不獲,株連系獄者數(shù)百人。性至郡,悉出所系。約十日得賊即盡貸。眾叩頭愿盡力,七日果得。嘗治蔬圃,得窖鐵萬余斤。會方賦鐵造軍器,民爭求售。性曰:“此天所以濟民也,吾何預焉!毕ひ猿滟x。秩滿赴京,坐用棗木染軍衣,謫戍西安。性博學。時四方老師宿儒在西安者數(shù)十人,吳人鄒奕曰:“合吾輩所讀書,庶幾羅先生之半!蹦昶呤。
道同,河間人。其先蒙古族也。事母以孝聞。洪武初,薦授太常司贊禮郎,出為番禺知縣。番禺故號“煩劇”,而軍衛(wèi)尤橫,數(shù)鞭辱縣中佐吏,前令率不能堪。同執(zhí)法嚴,非理者一切抗弗從,民賴以少安。
未幾,永嘉侯硃亮祖至,數(shù)以威福撼同,同不為動。土豪數(shù)十輩抑買市中珍貨,稍不快意,輒巧詆以罪。同械其魁通衢。諸豪家爭賄亮祖求免。亮祖置酒召同,從容言之。同厲聲曰:“公大臣,奈何受小人役使!”亮祖不能屈也。他日,亮祖破械脫之,借他事笞同。富民羅氏者,納女于亮祖,其兄弟因怙勢為奸。同復按治,亮祖又奪之去。同積不平,條其事奏之。未至,亮祖先劾同訕傲無禮狀。帝不知其由,遂使使誅同。會同奏亦至。帝悟,以為同職甚卑,而敢斥言大臣不法事,其人骨鯁可用。復使使宥之。兩使者同日抵番禺,后使者甫到,則同已死矣?h民悼惜之,或刻木為主祀于家,卜之輒驗,遂傳同為神云。
當同未死時,布政使徐本雅重同。同方笞一醫(yī)未竟,而本急欲得醫(yī),遣卒語同釋之。同岸然曰:“徐公乃亦效永嘉侯耶?”笞竟,始遣。自是上官益嚴憚,然同竟用此取禍。
先是有歐陽銘者,亦嘗以事抗將軍常遇春。
銘,字日新,泰和人。以薦除江都縣丞。兵燹后,民死徙者十七八。銘招徠拊循,漸次復業(yè)。有繼母告子不孝者,呼至案前,委曲開譬,母子泣謝去,卒以慈孝稱。嘗治廨后隙地,得白金百兩,會部符征漆,即市之以輸。遷知臨淄。遇春師過其境,卒入民家取酒,相毆擊,一市盡嘩。銘笞而遣之。卒訴令罵將軍,遇春詰之。曰;“卒,王師,民亦王民也。民毆且死,卒不當笞耶?銘雖愚,何至詈將軍?將軍大賢,奈何私一卒,撓國法?”遇春意解,為責軍士以謝。后大將軍徐達至,軍士相戒曰:“是健吏,曾抗常將軍者,毋犯也。”銘為治廉靜平恕,暇輒進諸生講文藝,或單騎行田間,課耕獲。邑大治。秩滿入覲,卒。
盧熙,字公暨,昆山人。兄熊,字公武,為兗州知府。時兵革甫定,會營魯王府。又浚河,大役并興。熊竭心調度,民以不擾。后坐累死。熙以薦授睢州同知。有惠愛,命行知府事。適御史奉命搜舊軍,睢民濫入伍者千人,檄熙追送。熙令民自實,得嘗隸尺籍者數(shù)人畀之。御史怒,系曹吏,必盡得,不則以格詔論。同官皆懼。熙曰:“吾民牧也。民散,安用牧?”乃自詣御史曰:“州軍籍盡此矣。迫之,民且散,獨有同知在耳,請以充役!庇放馊,堅立不動。已,知不能奪,乃罷去。后卒于官。貧不能喪,官為具殮。喪歸,吏民挽哭者塞道,大雨,無一人卻者。
又王士弘者,知寧?h。靖海侯吳禎奉命收方氏故卒。無賴子誣引平民,臺、溫騷然。士弘上封事,辭極懇切。詔罷之,民賴以安。
倪孟賢,南昌人。知麗水縣。民有賣卜者,干富室不應,遂詣京告大姓陳公望等五十七人謀亂。命錦衣衛(wèi)千戶周原往捕之。孟賢廉得實,謂僚屬曰:“朝廷命孟賢令是邑,忍坐視善良者橫被茶毒耶?”即具疏聞。復令耆老四十人赴闕訴。下法司鞫實,論告密者如律。
又樂平奸民亦詣闕訴大姓五十余家謀逆,饒州知州郎敏力為奏辨。詔誅奸民,而被誣者得盡釋。
青文勝,字質夫,夔州人。仕為龍陽典史。龍陽瀕洞庭,歲罹水患,逋賦數(shù)十萬,敲撲死者相踵。文勝慨然詣闕上疏,為民請命。再上,皆不報。嘆曰:“何面目歸見父老!”復具疏,擊登聞鼓以進,遂自經于鼓下。帝聞大驚,憫其為民殺身,詔寬龍陽租二萬四千余石,定為額。邑人建祠祀之。妻子貧不能歸,養(yǎng)以公田百畝。萬歷十四年,詔有司春秋致祭,名其祠曰“惠烈”。
贊曰:太祖起閭右,稔墨吏為民害,嘗以極刑處之。然每旌舉賢能,以示勸勉,不專任法也。嘗遣行人赍敕并鈔三十錠、內酒一尊,賜平陽知縣張礎。又建陽知縣郭伯泰、丞陸鎰,為政不避權勢,遣使勞以酒醴,遷其官。丹徒知縣胡夢通、丞郭伯高,金壇丞李思進,坐事當逮,民詣闕,言多善政。帝并賜內尊,降敕褒勞。永州守余彥誠、齊東令鄭敏等十人坐事下獄,部民列政績以請,皆復官。宜春令沈昌等四人更擢郡守。其自下僚不次擢用者,寧遠尉王尚賢為廣西參政,祥符丞鄒俊為大理卿,靜寧州判元善為僉都御史,芝陽令李行素為刑部侍郎。至如懷寧丞陳希文、宜興簿王復春,先以善政擢,已知其貪肆,旋置重典。所以風厲激勸者甚至,以故其時吏治多可紀述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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