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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情的本質就是執(zhí)著

  眾生不覺,執(zhí)苦為樂,執(zhí)無常為依靠,讓自己陷于妄想的囚籠。愛什么就被什么鎖住,這就是執(zhí)著。執(zhí)著就必定有苦,但世人卻把這種執(zhí)著當做“感情”而不肯放下。這不是“愛”,而是“占有欲”。是執(zhí)著把自己推進了嫉妒、被羞辱的深淵。要看破這個煩惱、放下這個妄想、拔除這個苦根。心一轉,天地就大了。

  傷害自己的,都是自己在乎的人和事。“在乎”,用佛法的話說,就叫著“執(zhí)著”,我們的痛苦就是因為執(zhí)著了錯誤的對象。當發(fā)現這個對象不值得信賴時,明智的做法是切斷執(zhí)著,否則就是作繭自縛。如果真心愛她,那么只要她快樂就好。

  我們所謂的“為某人付出所有”,只是把自己的我執(zhí)投射到他人身上,一旦得不到自己所求,就會產生失望甚至怨恨的心情。不要過分執(zhí)著,這只是一個煩惱導演的幻夢。懷念的不是某個人,是自己內心的一個妄想。

  如果我們自己內心空虛,就會去攀附外境,總想從外在的境界中得到安慰,但越是這樣越會適得其反,因為追逐了錯誤的方向。充實自己的人生,讓自己的心有力量,才不會成為“感情”的奴隸。

  我們留戀過去的因緣,當它不再,內心就悵然若失,并由此引發(fā)孤獨、猜疑、疏遠等等負面情緒,這都是執(zhí)著帶來的痛苦。因緣不會永遠不變,把過去的美好友誼珍藏心中,對朋友真誠祝福,而非執(zhí)著不變。自己也要珍惜、接受現在新的因緣,認真對待每一個當下。

  佛法教我們的不是斷欲去愛,是化欲大愛。通過重整時空觀、世界觀,把淺陋的欲望,轉化為清凈高遠的善法欲;把狹小的情愛,升華為對眾生的大慈大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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