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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果仍需還業(yè)債

  證果仍需還業(yè)債

  宋朝有一位禪師,年輕時,喝醉酒,跟別人爭錢財,氣憤之下當(dāng)場把對方打死了。

  他畏罪遠(yuǎn)逃,出家刻苦修行,后來大徹大悟,成為一位大禪師。每次開堂說法,都有數(shù)百位學(xué)人來聆聽他的法音。

  七十幾歲時,有一天,他忽然浴沐升座,告訴大眾說:「你們不要動,不要說話,看老僧四十年前的一則公案!」

  禪師坐到中午,有一位軍營的武官侍從來了,扳弓想要射禪師。禪師合掌說:「老僧已經(jīng)等候多時了!」

  那位武官的侍從很驚訝地問:「我不認(rèn)識你,為什么一看見你,就有射殺你的沖動呢?連我自己也不明白這是什么緣故?」

  禪師回答:「欠債還錢,是一項公平的交易。請你下手,不必遲疑!」

  接著又告訴大眾說:「我死后,請這位居士吃飯,吃完飯,送他回去。如果你們有半句憤恨和怪罪的話,就不是我的弟子!」

  武官的侍從更加懷疑,堅持請禪師說出原因。

  禪師說:「你是隔兩世的人,所以忘了;我是同一世的人,所以不會忘記!」因而說出四十年前那件事情。

  武官的侍從向來不認(rèn)識字,忽然大聲吟唱了一首詩:

  怨怨相報何時了,劫劫相纏豈偶然?不若與師俱解釋,如今立地往西天!

  他說完,手里拿著弓箭,很快地屹然立化。

  禪師下座,為他剃發(fā)、安名,更衣入棺,而后也告別大眾,盤腿端坐而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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