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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眼

五眼(佛教解釋)

  五眼,是指從凡夫至佛位,對于事物現(xiàn)象終始本末的考察功能。有人稱眼睛為「智慧之門」、「靈魂之窗」,眼睛能夠明辨物象、增長知識。修行的層次越高,心眼作用的范圍越廣。

詳解

  1.肉眼

  凡夫經(jīng)由父母所生的肉眼,能見的距離、范圍相當(dāng)有限,太小、太大、太遠(yuǎn)、太近,均非肉眼所能見,或太過黑暗或強(qiáng)烈的光度,也非肉眼所能適應(yīng)。如果能得天眼,便能于物質(zhì)世界中自在地觀察,而不受距離、體積、光度的限制。

  2.天眼

  天眼層次化分

  不過天也有層次:有地居天、空居天和禪定天。地居天就是一般民間所信的福德鬼神以及四天王和忉利天的天神;空居天是指耶摩天至他化自在的欲界天神;禪定天則指色界無色界的二十二層次。層次越高,天眼的功能越多越大。所謂天眼的功能,是能見肉眼所不能見的事物,除了不受大小、距離、明暗的限制外,也不受遮隔隱藏或通透顯露的限制,它不需通過光影的反映,而是精神力的反射或折射作用。

  天眼的修得和報得

  天眼有修得和報得的不同。一般的鬼神都有深淺程度不等的天眼,稱為報得。因為沒有肉體束縛的鬼神,只有靈力活動,減少了物體障礙。一般的靈媒,也就是為鬼神所寄托、依附的人,這就是藉鬼神報得的天眼,而能見人所不能見的事物。對人類而言,修禪定或可得天眼;但禪定的目的卻不在于修得天眼,雖另有專修神通的方法,但若修得了天眼,也未必表示已入禪定。

  天眼的預(yù)見功能

  天眼的功能除了如上所說的以外,尚有能見未來將要發(fā)生的事件現(xiàn)象。那是由于任何現(xiàn)象的發(fā)生,已經(jīng)有它一定的因果關(guān)系,由于造下一定的業(yè)力,便會造成一定的果報,往往現(xiàn)象尚未發(fā)生,而發(fā)生那種現(xiàn)象的力量早已形成,如果沒有其他因素的加入,那就成了必將發(fā)生的事實。所以,具有天眼的人,能夠預(yù)知未來。天眼的能力越強(qiáng),能見的未來越久遠(yuǎn),精確度也越高。

  所謂精確度,就是說明天眼并不可靠,只要一加入其他的因素,未來的事態(tài)未必就會產(chǎn)生他的預(yù)期結(jié)果。這好比兩位圍棋的棋士對弈,段數(shù)越高,所見棋目越多;段數(shù)越低,所見越少。但還沒有任何兩位棋力相當(dāng)?shù)钠迨靠梢砸簧掀灞P就已經(jīng)知道勝負(fù)的結(jié)果。因為世事變數(shù)太多,定數(shù)只是局部和短時間的現(xiàn)象,萬法因緣所生,緣變則變。所以佛法不執(zhí)著天眼,也不鼓勵人為了使用天眼而修成天眼。

  3.慧眼

  慧眼是羅漢所證,見十二因緣、生死流轉(zhuǎn)的徵象,所以能出生死輪回,不受身心世界的束縛,離五蘊(yùn)、出三界。這和世間一般人所說「慧眼識英雄」、「慧眼獨具」的功能,顯然不同,世人所說的慧眼,是世間智慧,尚存有「我」的觀念,不過比較深澈、明銳、敏捷;而羅漢所具的慧眼是無我、無執(zhí)的。

  4.法眼

  法眼為初地以上的菩薩所具,能見萬法的本性——法性,親證諸佛法身之一分,乃至多分,絕不是如一般人所說的具有法術(shù)之士就是具有法眼;略解佛法者也稱具有法眼。其實法眼和證法身有關(guān),若是僅僅見性,尚不能稱為具足法眼,而只能夠確信法眼的存在和法眼的功能。

  法身遍一切處、遍一切時,它非色、非無色,非有相、非無相,非非有相、非非無相;

  說是,一切都是,也可說,一切都不是。有執(zhí)著者,一切都不是;無執(zhí)著者,一切都是。具足法眼的菩薩,稱為法身大士,非凡夫所能想像。

  無我有兩種,分人無我和法無我。證人無我、離人我執(zhí),就是羅漢;證法無我,離法我執(zhí),就是初地以上的菩薩。羅漢離人我執(zhí),得慧眼,出三界;菩薩更進(jìn)一步,離法我執(zhí),證法身、得法眼、雖住三界,卻不為生死所困,稱為法身大士。有些附佛法的外道,動不動就說已得慧眼或法眼,其實他們連天眼都不是,而僅是氣脈運(yùn)動的反射作用,或是得自鬼神的靈力而已。

  5.佛眼

  至于佛眼,具足前面四種眼的所有功能,它是智慧的全體,也就是大圓鏡智的本身,又稱為大圓覺,也稱為無上菩提。

  梵語pan~ca caks!u^m!s!i,巴利語pan~ca cakkhu^ni。指五種眼力。即:(一)肉眼(梵ma^m!sa -caks!us ),為肉身所具之眼。(二)天眼(梵divya -caks!us ),為色界天人因修禪定所得之眼,此眼遠(yuǎn)近前后,內(nèi)外晝夜上下皆悉能見。(三)慧眼(梵prajn~a^ -caks!us ),為二乘人之眼,能識出真空無相;亦即能輕易洞察一切現(xiàn)象皆為空相、定相。(四)法眼(梵dharma -caks!us ),即菩薩為救度一切眾生,能照見一切法門之眼。(五)佛眼(梵buddha -caks!us ),即具足前述之四種眼作用之佛眼,此眼無不見知,乃至無事不知、不聞;聞見互用,無所思惟,一切皆見。

  天臺宗說因位有肉眼、天眼、慧眼、法眼四者,果位有佛眼。又藏[坤]、通[乾]、別[離]、圓[坎]四教于五眼之義各不相同。密教則認(rèn)為五眼無優(yōu)劣之分,主張前四眼之德皆與佛眼相等。此外,真言家特重佛眼,將其佛格化,稱為佛眼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