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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六根】什么是六根?佛教中的六根指的是哪六根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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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根(佛教解釋)

  指六種感覺器官,或認(rèn)識能力。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。眼是視根,耳是聽根,鼻是嗅根,舌是味根,身是觸根,意是念慮之根。

常見辭匯

  【 六根 】《 陳義孝佛學(xué)常見辭匯 》: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。眼是視根,耳是聽根,鼻是嗅根,舌是味根,身是觸根,意是念慮之根。根者能生之義,如草木有根,能生枝干,識依根而生,有六根則能生六識,亦復(fù)如是。其中何根生何識,各有其界限,不相混,例如眼根只能生眼識,并不能生耳鼻等識,余可類推。

  六根與六識、六塵的關(guān)聯(lián):

  一、視、聽、嗅、味、觸、腦——六識。

  二、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——六根。

  三、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——六塵。

  六識發(fā)動六根而接觸六塵,六塵映入六根而由六識判別及記憶保存,再從六識的記憶保存中顯現(xiàn)出來,發(fā)動六根貪取六塵,就這樣交互回還而造成生生死死之流,六根清凈的目的,便在斷絕并超越這一生生死死的生命之流。

佛學(xué)詞典

  【 六根 】《佛學(xué)大詞典》:梵語s!ad! indriya^n!i。又作六情。它指五種感覺器官,和反應(yīng)能動能力,為十二處之內(nèi)六處,十八界之六根界。根,為認(rèn)識器官之意。即眼根(視覺器官與視覺能力)、耳根(聽覺器官及其能力)、鼻根(嗅覺器官及其能力)、舌根(味覺器官及其能力)、身根(觸覺器官及其能力)、意根(思維器官及其能力)。前五種又稱五根。五根乃物質(zhì)上存在之色法,即色根。有二種之別,生理器官稱為扶塵根,以四大為體,對取境生識僅起扶助作用;實(shí)際起取境生識作用者稱為勝義根,以四大所生凈色為性。對此,意根則為心之所依生起心理作用之心法,即無色根。據(jù)有部之說,前剎那之六識落謝于過去,意根即是引起次剎那六識之等無間緣。故六識之作用,須常以意根為所依(通依)。然前五識除依意根之外,另有特定之根為其所依(別依);意識則僅依意根,并無其他特定之根。瑜伽行派等則由唯識義上說六根,主張六根、六境均為內(nèi)識所變。又六根可視為我人之身心全體,如法華經(jīng)說讀誦、書寫經(jīng)典,六根即可清凈!俱舍論卷一至卷三、成唯識論卷一、順正理論卷六、大乘阿毗達(dá)磨雜集論卷一】(參閱‘五根’1137、‘六境’1298、‘六識’1312、‘根’4131)

佛學(xué)辭典

  【 六根 】《 丁福保佛學(xué)大辭典 》:(名數(shù))眼耳鼻舌身意之六官也,根為能生之義,眼根對于色境而生眼識,乃至意根對于法境而生意識,故名為根。大乘義章四曰:“六根者對色名眼,乃至第六對法名意,此之六能生六識,故名為根。”六根中前五根為四大所成之色法,意根之一為心法,可小乘以前念之意識為意根,大乘以八識中之第七末那識為意根。

三藏法數(shù)

  【 六根 】《 三藏法數(shù) 》:【出首楞嚴(yán)經(jīng)】根即能生之義。謂六根能生六識。故名六根。一眼根謂眼能于色境盡見諸色。瑜伽論云。能觀眾色。是也。二耳根謂耳能聽聞眾聲。瑜伽論云。數(shù)由此故。聲至能聞。是也。二鼻根謂鼻能齅聞香氣。瑜伽論云。數(shù)由此故。能嘗于香。是也。四舌根謂舌能嘗于食味。瑜伽論云。能嘗眾味。數(shù)發(fā)言論。是也。五身根謂身為諸根之所依止。瑜伽論云。諸根積聚。是也。六意根謂意于五塵境界。若好若惡。悉能分別也。(五塵者。色塵。聲塵。香塵。味塵。觸塵也。)

佛學(xué)次第

  【六根】《佛學(xué)次第統(tǒng)編(明·楊卓 編)》:凡夫只認(rèn)現(xiàn)境,不了自心。依于六根,接于六塵,而生六識。所謂六根者,先言根義,次言其六。所言根者,能生之義。以能對境生識,故謂之根。言六根者:

  一、眼:能見色者是。以能對色而生眼識,故謂眼根。

  二、耳:能聞聲者是。以能對聲而生耳識,故謂耳根。

  三、鼻:能嗅香者是。以能對香而生鼻識,故謂鼻根。

  四、舌:能嘗味者是。以能對味而生舌識,故謂舌根。

  五、身:能感觸者是。以能對觸而生身識,故謂身根。

  六、意:能知法者是。以能對法而生意識,故謂意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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