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五卦 萃 澤地萃 兌上坤下

[十三經(jīng)] 作者:伏羲,周文王,孔子 [投稿] 放大字體 正常 縮小 關閉

萃:亨。 王假有廟,利見大人,亨,利貞。 用大牲吉,利有攸往。彖曰:萃,聚也;順以說,剛中而應,故聚也。王假有廟,致孝享也。利見大人亨,聚以正也。 用大牲吉,利有攸往,順天命也。 觀其所聚,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。象曰:澤上於地,萃;君子以除戎器,戒不虞。

初六:有孚不終,乃亂乃萃,若號一握為笑,勿恤,往無咎。

象曰:乃亂乃萃,其志亂也。

六二:引吉,無咎,孚乃利用禴。

象曰:引吉無咎,中未變也。

六三:萃如,嗟如,無攸利,往無咎,小吝。

象曰:往無咎,上巽也。

九四:大吉,無咎。

象曰:大吉無咎,位不當也。

九五:萃有位,無咎。 匪孚,元永貞,悔亡。

象曰:萃有位,志未光也。

上六: 齏咨涕洟,無咎。

象曰: 齏咨涕洟,未安上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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