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二卷  列傳第二

宗室

義宗倍子平王隆先 晉王道隱章肅皇帝李胡子宋王喜隱順宗濬晉王敖盧斡

義宗,名倍,小字圖欲,太祖長子,母淳欽皇后蕭氏。幼聰敏好學,外寬內(nèi)摯。神冊元年春,立為皇太子。

時太祖問侍臣曰:「受命之君,當事天敬神。有大功德者,朕欲祀之,何先?」皆以佛對。太祖曰:「佛非中國教!贡对:「孔子大圣,萬世所尊,宜先!固娲髳,即建孔子廟,詔皇太子春秋釋奠。

嘗從征烏古、 項,為先鋒都統(tǒng),及經(jīng)略燕地。太祖西征,留倍守京師,因陳取貿(mào)海計。天顯元年,從征渤海。撥扶馀城,上欲括戶口,倍諫曰:「今始得地而料民,民必不安。若乘破竹之勢,徑造忽汗城,克之必矣!固鎻闹1杜c大元帥德光為前鋒,夜圍忽汗城,大窮蹙,請降。尋復(fù)叛,太祖破之。改其國曰東丹,名其城曰天福,以倍為人皇王主之。仍賜天子冠服,建元甘露,稱制,置左右大次四相及百官,一用漢法。歲貢布十五萬端,馬千匹。上諭曰「此地瀕海,非可久居,留汝撫治,以見朕愛民之心!柜{將還,倍作歌以獻。陛辭,太祖曰:「得汝治東土,吾復(fù)何憂。」倍號泣而出。遂如儀坤州。

未幾,諸部多叛,大元帥討平之。太祖訃至,倍即日奔赴山陵。倍知皇太后意欲立德光,乃謂公卿曰:「大元帥功德及人神,中外攸屬,宜主社稷!鼓伺c群臣請於太后而讓位焉。於是大元帥即皇帝位,是為太宗。

太宗既立,見疑,以東平為南京,徙倍居之,盡遷其民。又置衛(wèi)士陰伺動靜。倍既歸國,命王繼遠撰建南京碑,起書樓于西宮,作樂田園詩。唐明宗聞之,遣人跨海持書密召倍。倍因畋海上。使再至,倍謂左右曰:「我以天下讓主上,今反見疑;不如適他國,以成吳太伯之名。」立木海上,刻詩曰:「小山壓大山,大山全無力。羞見故鄉(xiāng)人,從此投外國!箶y高美人,載書浮海而去。

唐以天子儀衛(wèi)迎倍,倍坐船殿,眾官陪列上壽。至汴,見明宗。明宗以莊宗后夏氏妻之,賜姓東丹,名之曰慕華。改瑞州為懷化軍,拜懷化軍節(jié)度使、瑞慎等州觀察使。復(fù)賜姓李,名贊華。移鎮(zhèn)滑州,遙領(lǐng)虔州節(jié)度使。倍雖在異國,常思其親,問安之使不絕。

後明宗養(yǎng)子從珂弒其君自立,倍密報太宗曰:「從珂弒君,盍討之!辜疤诹⑹磋闀x主,加兵于洛。從珂欲自焚,召倍與俱,倍不從,遣壯士李彥紳害之,時年三十八。有一僧為收瘞之。敬瑭入洛,喪服臨哭,以王禮權(quán)厝。後太宗改葬于醫(yī)巫閭山, 曰文武元皇王。世宗即位, 讓國皇帝,陵曰顯陵。統(tǒng)和中,更文獻。重熙二十年,增 文獻欽義皇帝,廟號義宗,及 二后曰端順,曰柔貞。

倍初市書至萬卷,藏于醫(yī)巫閭絕頂之望海堂。通陰陽,知音律,精醫(yī)藥、砭概之術(shù)。工遼、漢文章,嘗譯陰符經(jīng)。善畫本國人物,如射騎、獵雪騎、千鹿圖,皆入宋秘府。然性刻急好殺,婢妾微過,常加 灼。夏氏懼而求削發(fā)為尼。五子:長世宗,次婁國、稍、隆先、道隱,各有傳。

平王隆先,字團隱,母大氏。

景宗即位,始封平王。未幾,兼政事令,留守東京。薄賦稅,省刑獄,恤鰥寡,數(shù)薦賢能之士。後與統(tǒng)軍耶律室魯同討高麗有功,還薨,葬醫(yī)巫閭山之道隱谷。

平王為人聰明,博學能詩,有閬苑集行于世。

保寧之季,其子陳哥與渤海官屬謀殺其父,舉兵作亂,上命 裂于市。

晉王道隱,字留隱,母高氏。

道隱生于唐,人皇王遭李從珂之害,時年尚幼,洛陽僧匿而養(yǎng)之,因名道隱。太宗滅唐,還京,詔賜外羅山地居焉。性沉靜,有文武才,時人稱之。

景宗即位,封蜀王,為上京留守。乾亨元年,遷守南京,號令嚴肅,民獲安業(yè)。居數(shù)年,徙封荊王。統(tǒng)和初,病薨,追封晉王。

論曰:自古新造之國,一傳而太子讓,豈易得哉?遼之義宗,可謂盛矣!然讓而見疑,豈不兆於建元稱制之際乎?斯則一時君臣昧於禮制之過也。

束書浮海,寄跡他國,思親不忘,問安不絕,其心甚有足諒者焉。觀其始慕泰伯之賢而為遠適之謀,終疾陳 之惡而有請討之舉,志趣之卓,蓋已見於早歲先祀孔子之言歟。善不令終,天道難詰,得非性卞嗜殺之所致也!

雖然,終遼之代,賢圣繼統(tǒng),皆其子孫。至德之報,昭然在茲矣。

章肅皇帝,小字李胡,一名洪古,字奚隱,太祖第三子,母淳欽皇后蕭氏。

少勇悍多力,而性殘酷,小怒輒 人面,或投水火中。太祖嘗觀諸子寢,李胡縮項臥內(nèi),曰:「是必在諸子下。」又嘗大寒,命三子采薪。太宗不擇而取,最先至;人皇王取其乾者束而歸,後至;李胡取少而棄多,既至,袖手而立。太祖曰:「長巧而次成,少不及矣!苟负V愛李胡。

天顯五年,遣徇地代北,攻寰州,多俘而還,遂立為皇太弟,兼天下兵馬大元帥。太宗親征,常留守京師。世宗即位鎮(zhèn)陽,太后怒,遣李胡將兵擊之,至泰德泉,為安端、留哥所敗。太后與世宗隔潢河而陣,各言舉兵意。耶律屋質(zhì)入諫太后曰:「主上已立,宜許之!箷r李胡在側(cè),作色曰:「我在,兀欲安得立?」屋質(zhì)曰:「奈公酷暴失人心何!」太后顧李胡曰:「昔我與太祖愛汝異於諸子,諺云『偏憐之子不保業(yè),難得之婦不主家!晃曳遣挥⑷,汝自不能矣!辜皶h,世宗使解劍而言。和約既定,趨上京。會有告李胡與太后謀廢立者,徙李胡祖州,禁其出入。

穆宗時,其子喜隱謀反,辭逮李胡,囚之,死獄中,年五十,葬玉峰山西谷。統(tǒng)和中,追 欽順皇帝。重熙二十一年,更 章肅,后曰和敬。二子:宋王喜隱、衛(wèi)王宛。

喜隱,字完德,雄偉善騎射,封趙王。應(yīng)歷中,謀反,事覺,上臨問有狀,以親釋之。未幾,復(fù)反,下獄。景宗即位,聞有赦,自去其械而朝。上怒曰:「汝罪人,何得擅離禁所。」詔誅守者,復(fù)置于獄。及改元保寧,乃宥之,妻以皇后之姊,復(fù)爵,王宋。

喜隱輕 無恒,小得志即驕。上嘗召,不時至,怒而鞭之,由是憤怨謀亂。

貶而復(fù)召,適見上與劉繼元書,辭意卑遜,諫曰:「本朝於漢為祖,書旨如此,恐虧國體。」帝尋改之。授西南面招討使,命之河東索吐蕃戶,稍見進用。復(fù)誘群小謀叛,上命械其手足,筑圜土囚祖州。宋降卒二百馀人欲劫立喜隱,以城堅不得入,立其子留禮壽,上京留守除室擒之。留禮壽伏誅,賜喜隱死。

論曰:李胡殘酷驕盈,太祖知其不才而不能教,太后不知其惡而溺愛之。初以屋質(zhì)之言定立世宗,而復(fù)謀廢立。子孫繼以逆誅,并及其身,可哀也已。

夫自太祖之世,剌葛、安端首倡禍亂,太祖既不之誅,又復(fù)用之,固為有君人之量。然惟太祖之才足以駕馭,庶乎其可也。李胡而下,宗王反側(cè),無代無之,遼之內(nèi)難,與國始終。厥後嗣君,雖嚴法以繩之,卒不可止。烏呼,創(chuàng)業(yè)垂統(tǒng)之主,所以貽厥孫謀者,可不審歟!

順宗,名浚,小字耶魯斡,道宗長子,母宣懿皇后蕭氏。幼而能言,好學知書。道宗嘗曰:「此子聰慧,殆天授歟!」

六歲,封梁王。明年,從上獵,矢連發(fā)三中。上顧左右曰:「朕祖宗以來,騎射絕人,棕震天下。是兒雖幼,不墜其風!贯嵊鍪,射獲其九。帝喜,設(shè)宴。八歲,立為皇太子。大康元年,兼領(lǐng)北南樞密院事。

及母后被害,太子有憂色。耶律乙辛為北院樞密使,常不自安。會護衛(wèi)蕭忽古謀害乙辛,事覺,下獄。副點檢蕭十三謂乙辛曰:「臣民心屬太子,公非閥閱,一日若立,吾輩措身何地!」乃與同知北院宣徽事蕭特特謀構(gòu)陷太子,陰令右護衛(wèi)太保耶律查剌誣告都宮使耶律撒剌、知院蕭速撒、護衛(wèi)蕭忽古謀廢立。詔按無跡,不治。

乙辛復(fù)令牌印郎君蕭訛都斡等言:「查剌前告非妄,臣實與謀,欲殺耶律乙辛等,然後立太子。臣若不言,恐事發(fā)連坐。」帝信之,幽太子于別室,以耶律燕哥鞫按。太子具陳枉狀曰:「吾為儲副,尚何所求。公當為我辨之!寡喔缒艘倚林h,易其言為款伏。上大怒,廢太子為庶人。將出,曰:「我何罪至是!」十三叱登車,遣衛(wèi)士闔其扉。徙于上京,囚圜堵中。乙辛尋遣達魯古、撒八往害之,太子年方二十,上京留守蕭撻得紿以疾薨聞。上哀之,命有司葬龍門山。欲召其妃,乙辛陰遣人殺之。

帝後知其冤,悔恨無及, 曰昭懷太子,以天子禮改葬玉峰山。乾統(tǒng)初,追尊大孝順圣皇帝,廟號順宗,妃蕭氏貞順皇后。一子,延禧,即天祚皇帝。

論曰:道宗知太子之賢,而不能辨乙辛之詐,竟絕父子之親,為萬世惜。乙辛知為一身之計,不知有君臣之義,豈復(fù)知有太子乎!奸邪之臣亂人家國如此,可不戒哉!可不戒哉!

晉王,小字敖盧斡,天祚皇帝長子,母曰文妃蕭氏。

甫髫齔,馳馬善射。出為大丞相耶律隆運後,封晉王。性樂道人善,而矜人不能。時宮中見讀書者輒斥。敖盧斡嘗入寢殿,見小底茶剌閱書,因取觀。會諸王至,陰袖而歸之,曰:「勿令他人見也!挂粫r號稱長者。

及長,積有人望,內(nèi)外歸心。保大元年,南軍都統(tǒng)耶律余睹與其母文妃密謀立之,事覺,余睹降金,文妃伏誅,敖盧斡實不與謀,免。二年,耶律撒八等復(fù)謀立,不克。上知敖盧斡得人心,不忍加誅。令縊殺之;騽裰,敖盧斡曰:「安忍為蕞爾之軀,而失臣子之大節(jié)!顾炀退。聞?wù)邆?/p>

論曰:天祚不君,臣下謀立其子,適以殺之。敖盧斡重君父之命,不亡而死,申生其恭矣乎!

※?庇

一∶ 明宗以莊宗后夏氏妻之 按國志一四:「以莊宗後宮夏氏賜之!刮宕鷷:莊宗昭容夏氏,封虢國夫人。新五代史一四亦稱:明宗立,悉放莊宗時宮人還其家,「虢國夫人夏氏無所歸,乃以河陽節(jié)度使夏魯奇同姓也,因以歸之。後嫁李贊華。」夏氏為莊宗後宮,非皇后。

二∶ 婁國稍隆先道隱各有傳 按隆先、道隱下文有附傳,婁國傳見卷一一二,惟稍無傳。此處當是沿襲耶律儼、陳大任舊史之文,而稍傳實被刪去。三∶ 乾亨元年遷守南京至居數(shù)年徙封荊王 按紀乾亨元年十二月,蜀王道隱南京留守,徙封荊王。又四年十二月道隱奏事,亦稱南京留守荊王。統(tǒng)和元年正月道隱疾,亦作荊王。非遷南京留守後數(shù)年始封荊王。

四∶ 衛(wèi)王宛 宛,原誤「完」。按紀應(yīng)歷三年十月,又皇子表、皇族表及大典五二五二并作宛,據(jù)改。

五∶ 授西南面招討使命之河東索吐蕃戶 按紀保寧九年六月,以喜隱為西南面招討使;乾亨二年六月,「喜隱復(fù)謀反,囚于祖州」。此三年內(nèi)無吐蕃戶入河東者。惟保寧九年十一月稱:「吐谷渾叛入太原者四百馀戶,索而還之!雇罗瑧(yīng)是吐渾(即吐谷渾)之誤。

六∶ 矢連發(fā)三中 連發(fā)三中,大典一三一九四引作三發(fā)三中。

七∶ 右護衛(wèi)太保耶律查剌 右護衛(wèi)太保,原誤「護尉太!埂(jù)紀大康三年五月及百官志一改。

八∶ 知院蕭速撒 蕭,原誤「耶律」。據(jù)紀大康二年六月及卷九九本傳改。

九∶ 撒八 卷一一○耶律乙辛傳作撒把。

一○∶帝後知其冤 帝,原誤「州」。據(jù)大典五二五二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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