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七卷  列傳第十七

蕭孝穆撒八孝先孝友蕭蒲奴耶律蒲古夏行美

蕭孝穆,小字胡獨菫,淳欽皇后弟阿古只五世孫。父陶瑰,為國舅詳穩(wěn)。

孝穆廉謹有禮法。統(tǒng)和二十八年,累遷西北路招討都監(jiān)。開泰元年,遙授建雄軍節(jié)度使,加檢校太保。是年術烈等變,孝穆?lián)糇咧6?進軍可敦城。阻卜結五群牧長查剌、阿睹等,謀中外相應,孝穆悉誅之,乃嚴備御以待,馀黨遂潰。以功遷九水諸部安撫使。尋拜北府宰相,賜忠穆熙霸功臣,檢校太師,同政事門下平章事。八年,還京師。

太平二年,知樞密院事,充漢人行宮都部署。三年,封燕王、南京留守、兵馬都總管。九年,大延琳以東京叛,孝穆為都統(tǒng)討之,戰(zhàn)于蒲水。中軍稍卻,副部署蕭匹敵、都監(jiān)蕭蒲奴以兩翼夾擊,賊潰,追敗之于手山北。延琳走入城,深溝自衛(wèi)。孝穆圍之,筑重城,起樓櫓,使內外不相通,城中撤屋以爨。其將楊詳世等擒延琳以降,遼東悉平。改東京留守,賜佐國功臣。為政務寬簡,撫納流徙,其民安之。

興宗即位,徙王秦,尋復為南京留守。重熙六年,進封吳國王,拜北院樞密使。八年,表請籍天下戶口以均徭役,又陳諸部及舍利軍利害。從之。由是政賦稍平,眾悅。九年,徙王楚。時天下無事,戶口蕃息,上富于春秋,每言及周取十縣,慨然有南伐之志。群臣多順旨。孝穆諫曰:「昔太祖南伐,終以無功。嗣圣皇帝仆唐立晉,後以重貴叛,長驅入汴;鑾馭始旋,反來侵軼。自後連兵二十馀年,僅得和好,蒸民樂業(yè),南北相通。今國家比之曩日,雖曰富強,然勛臣、宿將往往物故。且宋人無罪,陛下不宜棄先帝盟約!箷r上意已決,書奏不報。以年老乞骸骨,不許。十二年,復為北院樞密使,更王齊,薨。追贈大丞相、晉國王,曰貞。

孝穆雖椒房親,位高益畏。太后有賜,輒辭不受。妻子無驕色。與人交,始終如一。所薦撥皆忠直士。嘗語人曰:「樞密選賢而用,何事不濟?若自親煩碎,則大事凝滯矣!棺允捄献恳岳舨胚M,其後轉效,不知大體。嘆曰:「不能移風易俗,偷安爵位,臣子之道若是乎。」時稱為「國寶臣」,目所著文曰寶老集。二子阿剌、撒八,弟孝先、孝忠、孝友,各有傳。

撒八,字周隱。七歲,以戚屬加左右千牛衛(wèi)大將軍。重熙初,補祗候郎君。

性廉介,風姿爽朗,善球馬、馳射。帝每燕飲,喜諧謔。撒八雖承寵顧,常以禮自持,時人稱之。以柴冊禮恩,加檢校太傅、永興宮使,總領左右護衛(wèi),同知點檢司事。尚魏國公主,拜駙馬都尉,為北院宣徽使,仍總知朝廷禮儀。重熙末,出為西北路招討使、武寧郡王。居官以治稱。

清寧初薨,年三十九,追封齊王。

孝先,字延寧,小字海里。統(tǒng)和十八年,補祗候郎君。尚南陽公主,拜駙馬都尉。

開泰五年,為國舅詳穩(wěn)。將兵城東鄙。還,為南京統(tǒng)軍使。太平三年,為漢人行宮都部署,尋加太子太傅。五年,遷上京留守。以母老求侍,復為國舅詳穩(wěn)。改東京留守。會大延琳反,被圍數(shù)月,穴地而出。延琳平,留守上京。十一年,帝不豫,欽哀召孝先總禁衛(wèi)事。

興宗諒陰,欽哀弒仁德皇后,孝先與蕭浞卜、蕭匹敵等謀居多。及欽哀攝政,遙授天平軍節(jié)度使,加守司徒,兼政事令。重熙初,封楚王,為北院樞密使。孝先以椒房親,為太后所重。在樞府,好惡自恣,權傾人主,朝多側目。三年,太后與孝先謀廢立事,帝知之,勒衛(wèi)兵出宮,召孝先至,諭以廢太后意。孝先震懾不能對。遷太后于慶州。孝先恒郁郁不樂。四年,徙王晉。後為南京留守,卒, 忠肅。

孝友,字撻不衍,小字陳留。開泰初,以戚屬為小將軍。太平元年,以大冊,加左武衛(wèi)大將軍、檢校太保,賜名孝友。

重熙元年,累遷西北路招討使,封蘭陵郡王。八年,進王陳。先是,蕭惠為招討使,專以威制西羌,諸夷多叛。孝友下車,厚加綏撫,每入貢,輒增其賜物,羌人以安。久之,成姑息,諸夷桀驁之風遂熾,議者譏其過中。

十年,加政事令,賜效節(jié)宣庸定遠功臣,更王吳。後以葬兄孝穆、孝忠,還京師,拜南院樞密使,加賜翊圣協(xié)穆保義功臣,進王趙,拜中書令。丁母憂,起復北府宰相,出知東京留守。會伐夏,孝友與樞密使蕭惠失利河南,帝欲誅之,太后救免。復為東京留守,徒王燕,改上京留守,更王秦。

清寧初,加尚父。頃之,復留守東京。明年,復為北府宰相。帝親制誥詞以褒寵之。以柴冊恩,遙授洛京留守,益賜純德功臣,致仕,進封豐國王。

坐子胡睹首與重元亂,伏誅,年七十三。胡睹在逆臣傳。

蕭蒲奴,字留隱,奚王楚不寧之後。幼孤貧,傭于醫(yī)家牧牛。傷人稼,數(shù)遭笞辱。醫(yī)者嘗見蒲奴熟寐,有蛇繞身,異之。教以讀書,聰敏嗜學。不數(shù)年,涉獵經史,習騎射。既冠,意氣豪邁。

開泰間,選充護衛(wèi),稍進用。俄坐罪 流烏古部。久之,召還,累任劇,遷奚六部大王,治有聲。

太平九年,大延琳據(jù)東京叛,蒲奴為都監(jiān),將右翼軍,遇賊戰(zhàn)蒲水。中軍少卻,蒲奴與左翼軍夾攻之。先據(jù)高麗、女直要沖,使不得求援,又敗賊于手山。延琳走入城。蒲奴不介馬而馳,追殺馀賊。已而大軍圍東京,蒲奴討諸叛邑,平吼山賊,延琳堅守不敢出。既被擒,蒲奴以功加兼侍中。

重熙六年,改北阻卜副部署,再授奚六部大王。十五年,為西南面招討使,西征夏國。蒲奴以兵二千據(jù)河撟,聚巨艦數(shù)十艘,仍作大鉤,人莫測。戰(zhàn)之日,布舟于河,綿亙三十馀里。遣人伺上流,有浮物輒取之。大軍既失利,蒲奴未知,適有大木順流而下,勢將壞浮梁,斷歸路,操舟者爭鉤致之,撟得不壞。

明年,復西征,懸兵深入,大掠而還,復為奚六部大王。致仕,卒。

耶律蒲古,字提隱,太祖弟蘇之四世孫。以武勇稱。統(tǒng)和初,為涿州刺史,從伐高麗有功。開泰末,為上京內客省副使。

太平二年,城鴨淥江,蒲古守之,在鎮(zhèn)有治績。五年,改廣德軍節(jié)度使,尋遷東京統(tǒng)軍使。蒞政嚴肅,諸部懾服。九年,大延琳叛,以書結保州。夏行美執(zhí)其人送蒲古,蒲古入據(jù)保州,延琳氣沮。以功拜惕隱。

十一年,為子鐵驪所弒。

夏行美,渤海人。太平九年,大延琳叛,時行美總渤海軍于保州。延琳使人說欲與俱叛,行美執(zhí)送統(tǒng)軍耶律蒲古,又誘賊黨百人殺之。延琳謀沮,乃嬰城自守,數(shù)月而破。以功加同政事門下平章事,錫賚甚厚。明年,擢忠順軍節(jié)度使。

重熙十七年,遷副部署,從點檢耶律義先討蒲奴里,獲其酋陶得里以歸。致仕,卒。上思其功,遺使祭于家。

論曰:不有君子,其能國乎?方其擒延琳,定遼東,一時諸將之功偉矣。宜其撫劍抵掌,賈馀勇以威天下也。蕭孝穆之諫南侵,其意防何其弘遠歟,是豈 目語難者所能知哉!至論移風俗為治之本,親煩碎為失大臣體,又何其深切著明也。為「國寶臣」,宜矣。孝先預弒仁德之謀,猶依城社以逃 灌,為國巨蠹,雖功何議焉。

※校勘記

一∶ 九水諸部安撫使 按紀開泰二年十二月作「西北路招討使」,三年四月作「西北路招討都監(jiān)」,官名各異。

二∶ 十二年復為北院樞密使 十二年,原作「十一年」。按紀。孝穆復為此官在十二年六月,據(jù)改。

三∶ 以戚屬加左右千牛衛(wèi)大將軍按紀太平四年五月以燕王蕭孝穆子順為千牛衛(wèi)將軍。重熙五年四月,幸后弟蕭無曲第,曲水泛觴賦詩。順、無曲即撒八。

四∶ 欽哀弒仁德皇后孝先與蕭浞卜蕭匹敵等謀居多 按此處似有錯簡。蕭浞卜即蕭鋤不里,與蕭匹敵以黨仁德已于景福元年為欽哀所殺,仁德被殺於後一年即重熙元年,浞卜、匹敵何能預其謀?應作:「欽哀弒仁德皇后及殺蕭浞卜、蕭匹敵等,孝先謀居多。」

五∶ 三年太后與孝先謀廢立事至遷太后于慶州 三年,原作「二年」。按紀,「皇太后還政於上、躬守慶陵」,在三年五月,據(jù)改。

六∶ 十年加政事令至拜中書令按百官志三,中書省初名政事省,重熙十三年改中書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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