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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麻子的二十六刀

  王麻子的二十六刀

  清代安徽商人程伯鱗,久居江蘇揚州,信奉觀音大士極虔誠。乙酉年的夏天,亂兵經(jīng)過揚州城,程君祈禱大士垂救,夢見慈悲的觀音菩薩對他說:“你全家十七人,十六人都能免難,只有你一人,在數(shù)難逃。”程君一覺醒來,想起夢中觀音菩薩的話,深知難逃厄運,頗為惶恐,乃又誠誠懇懇的向菩薩祈禱。第二天夜間又夢見觀音菩薩對他說:“你前生殺了王麻子二十六刀,今生必須償還。你應該吩咐家中其他十六人都避居東廂,自己獨自一人在中堂等候,以免連累家人。”程君對于夢中觀音菩薩的話,深信不疑。過了五天,果然有一亂兵到程家去,程君很客氣的迎接說:“你就是王麻子嗎?我前生欠你二十六刀,現(xiàn)須償還,請你把我殺了吧!”那亂兵聽了很驚奇的說:“你怎么知道我的姓名呢?”程君把夢中的事一一詳告,亂兵聽了,嘆道:“你前世殺我二十六刀,以致我今世報你。如果我現(xiàn)在殺你,那么來世你又要報我,這樣怨怨相報,何時可了?倒不如就此罷休。”說畢,就把刀背砍了程君二十六下,就寬恕了案。

  以上一件事,是清代唐宜之居士親見其人而記載的。并說明記載此事的意義有三點:一、宿業(yè)成熟,不易逃脫。二、菩薩大慈大悲,能挽回定業(yè)。三、目前的遭遇,都是往因造成,應歡喜領受,不當怨尤。

  所謂在數(shù)難逃的“數(shù)”,在佛學上說,就是“定業(yè)”的意義。可是在數(shù)既難逃,而菩薩又能挽回定業(yè),是否矛盾呢?要說明此中并無矛盾之理,可從世法上的法律來譬喻,前世做了惡事而在數(shù)難逃,與世法上作惡難逃法律制裁的道理是一樣的。但一念向善而求佛懺悔,足以挽回定業(yè),也與犯法者一念悔過自首,而獲“免刑”“減刑”的道理一樣。像本篇程君前生造了殺業(yè),今生本難逃被殺的惡報,但因誠心悔過而皈敬觀音菩薩,因而僅被刀背砍了二十六下而輕輕了事,這不僅證明觀音菩薩的靈感,尤足以說明因果的昭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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