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政第四
國之所以治亂者三,殺戮刑罰,不足用也。國之所以安危者四,城郭險阻,不足守也。國之所以富貧者五,輕稅租,薄賦斂,不足恃也。治國有三本,而安國有四固,而富國有五事;五事,五經(jīng)也。
君之所審者三:一曰德不當其位,二曰功不當其祿,三曰能不當其官。此三本者,治亂之原也。故國有德義未明于朝者,則不可加于尊位;功力未見于國者,則不可授以重祿;臨事不信于民者,則不可使任大官。故德厚而位卑者謂之過,德薄而位尊者謂之失。寧過于君子,而毋失于小人。過于君子,其為怨淺;失于小人,其為禍深。是故國有德義未明于朝而處尊位者,則良臣不進;有功力未見于國而有重祿者,則勞臣不勸;有臨事不信于民而任大官者,則材臣不用。三本者審,則下不敢求。三本者不審,則邪臣上通,而便辟制威。如此則明塞于上,而治壅于下,正道捐棄,而邪事日長。三本者審,則便辟無威于國,道涂無行禽,疏遠無蔽獄,孤寡無隱治。故曰刑省治寡,朝不合眾。
右三本
君之所慎者四:一曰大德不至仁,不可以授國柄;二曰見賢不能讓,不可與尊位;三曰罰避親貴,不可使主兵;四曰不好本事,不務地利,而輕賦斂,不可與都邑。此四務者,安危之本也。故曰卿相不得眾,國之危也;大臣不和同,國之危也;兵主不足畏,國之危也;民不懷其產(chǎn),國之危也。故大德至仁,則操國得眾;見賢能讓,則大臣和同;罰不避親貴,則威行于鄰敵;好本事,務地利,重賦斂,則民懷其產(chǎn)。
右四固
君之所務者五:一曰山澤不救于火,草木不植成,國之貧也;二曰溝瀆不遂于隘,障水不安其藏,國之貧也;三曰桑麻不植于野,五谷不宜其地,國之貧也;四曰六畜不育于家,瓜瓠葷菜百果不備具,國之貧也;五曰工事競于刻鏤,女事繁于文章,國之貧也。故曰山澤救于火,草木植成,國之富也;溝瀆遂于隘,障水安其藏,國之富也;桑麻植于野,五谷宜其地,國之富也:六畜育于家,瓜瓠葷萊百果備具,國之富也;工事無刻鏤,女事無文章,國之富也。
右五事
分國以為五鄉(xiāng),鄉(xiāng)為之師。分鄉(xiāng)以為五州,州為之長。分州以為十里,里為之尉。分里以為十游,游為之宗。十家為什,五家為伍,什伍皆有長焉。筑障塞匿,一道路,博出入。審閭闬,慎筦鍵,筦藏于里尉。置閭有司,以時開閉。閭有司觀出入者,以復于里尉。凡出入不時,衣服不中,圈屬群徒不順于常者,閭有司見之,復無時。若在長家子弟、臣妾、屬役、賓客,則里尉以譙于游宗,游宗以譙于什伍,什伍以譙于長家。譙敬而勿復。一再則宥,三則不赦。凡孝悌、忠信、賢良,俊材,若在長家子弟、臣妾、屬役、賓客,則什伍以復于游宗,游宗以復于里尉,里尉以復于州長,州長以計于鄉(xiāng)師,鄉(xiāng)師以著于士師。凡過黨。其在家屬,及于長家;其在長家,及于什伍之長;其在什伍之長,及于游宗;其在游宗,及于里尉;其在里尉,及于州長;其在州長,及于鄉(xiāng)師;其在鄉(xiāng)師,及于士師。三月一復,六月一計,十二月一著。凡上賢不過等,使能不兼官;罰有罪不獨及,賞有功不專與。
孟春之朝,君自聽朝,論爵賞校官,終五日。季冬之夕,君自聽朝,論罰罪刑殺,亦終五日。正月之朔,百吏在朝,君乃出令,布憲于國。五鄉(xiāng)之師,五屬大夫,皆受憲于太史。大朝之日,五鄉(xiāng)之師,五屬大夫,皆身習憲于君前。太史既布憲,入籍于太府,憲籍分于君前。五鄉(xiāng)之師出朝,遂于鄉(xiāng)官,致于鄉(xiāng)屬,及于游宗,皆受憲。憲既布,乃反致令焉,然后敢就舍。憲未布,令未致,不敢就舍;就舍謂之留令,罪死不赦。五屬大夫,皆以行車朝,出朝不敢就舍,遂行。至都之日,遂于廟,致屬吏,皆受憲。憲既布,乃發(fā)使者致令,以布憲之日,蚤晏之時。憲既布,使者以發(fā),然后敢就舍,憲未布,使者未發(fā),不敢就舍;就舍謂之留令,罪死不赦。憲既布,有不行憲者,謂之不從令,罪死不赦?紤椂胁缓嫌谔,侈曰專制,不足曰虧令,罪死不赦。首憲既布,然后可以布憲。
右首憲
凡將舉事,令必先出。曰事將為,其賞罰之數(shù),必先明之。立事者謹守令以行賞罰,計事致令,復賞罰之所加。有不合于令之所謂者,雖有功利,則謂之專制,罪死不赦。首事既布,然后可以舉事。
右首事
修火憲,敬山澤林藪積草;夫財之所出,以時禁發(fā)焉,使民于宮室之用,薪蒸之所積,虞師之事也。決水潦,通溝瀆,修障防,安水藏,使時水雖過度,無害于五谷;歲雖兇旱,有所秎獲,司空之事也。相高下,視肥墝,觀地宜,明詔期,前后農(nóng)夫,以時均修焉;使五谷桑麻皆安其處,由田之事也。行鄉(xiāng)里,視宮室,觀樹藝,簡六畜,以時鈞修焉;勸勉百姓,使力作毋偷,懷樂家室,重去鄉(xiāng)里,鄉(xiāng)師之事也。論百工,審時事,辨功苦,上完利,監(jiān)壹五鄉(xiāng),以時鈞修焉;使刻鏤文采,毋敢造于鄉(xiāng),工師之事也。
右省官
度爵而制服,量祿而用財。飲食有量,衣服有制,宮室有度,六畜人徒有數(shù),舟車陳器有禁。修生則有軒冕、服位、谷祿、田宅之分,死則有棺槨、絞衾、壙壟之度。雖有賢身貴體,毋其爵不敢服其服;雖有富家多資,毋其祿不敢用其財。天子服文有章,而夫人不敢以燕以饗廟;將軍大夫以朝,官吏以命:士止于帶緣。散民不敢服雜采,百工商賈,不得服長鬈貂。刑余戮民,不敢服絻,不敢畜連乘車。
右服制
寢兵之說勝,則險阻不守;兼愛之說勝,則士卒不戰(zhàn);全生之說勝,則廉恥不立;私議自貴之說勝,則上令不行;群徒比周之說勝,則賢不肖不分;金玉貨財之說勝,則爵服下流;觀樂玩好之說勝,則奸民在上位;請謁任舉之說勝,則繩墨不正;諂諛飾過之說勝,則巧佞者用。
右九敗
期而致,使而往,百姓舍己以上為心者,教之所期也。始于不足見,終于不可及,一人服之,萬人從之,訓之所期也。未之令而為,未之使而往,上不加勉,而民自盡竭,俗之所期也。好惡形于心,百姓化于下:罰未行而民畏恐,賞未加而民勸勉,誠信之所期也。為而無害,成而不議,得而莫之能爭,天道之所期也。為之而成,求之而得,上之所欲,小大必舉,事之所期也。令則行,禁則止,憲之所及,俗之所被,如百體之從心,政之所期也。
右七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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