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八卦 兌 兌為澤 兌上兌下

[十三經(jīng)] 作者:伏羲,周文王,孔子 [投稿] 放大字體 正常 縮小 關閉

兌:亨,利貞。彖曰:兌,說也。 剛中而柔外,說以利貞,是以順乎天,而應乎人。 說以先民,民忘其勞;說以犯難,民忘其死;說之大,民勸矣哉!象曰:麗澤,兌;君子以朋友講習。

初九:和兌,吉。

象曰:和兌之吉,行未疑也。

九二:孚兌,吉,悔亡。

象曰:孚兌之吉,信志也。

六三:來兌,兇。

象曰:來兌之兇,位不當也。

九四:商兌,未寧,介疾有喜。

象曰:九四之喜,有慶也。

九五:孚于剝,有厲。

象曰:孚于剝,位正當也。

上六:引兌。

象曰:上六引兌,未光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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